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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频繁道歉 不过是“媚”众的表现

2015年07月22日 07:26   来源:长江日报   马想斌

  源起大家都清楚。我关注的是社交网络里由此引发的一场“索歉运动”,冯小刚以妖协要求《捉妖记》道歉,甚至猪协要求《大圣归来》道歉……

  这些索歉,是无厘头也好,解构也好,且不深究。单就看“道歉”本身,确有一番值得玩味的地方。从发生过错之后的道歉,也有实无必要的道歉。有错出来道歉,道德的必要往往能够让人看到一个人的担当,而没有错还要出来道歉,尽管能获得一些人的点赞,不过在更多人眼里看到了道歉之人的“不堪”。

  以艺人为例,演绎一部作品要道歉,言行不端、家庭矛盾要公开道歉,他们频繁的道歉,不过是作为艺人“媚”众的表现。很多艺人很可能觉得,类似事件中若不以道歉平息争议,舆论的缠身将可能影响艺人的变现能力,因为不仅仅是艺人,很多人都觉得一个“与人为善”的艺人要比棱角分明的艺人受欢迎。也因此,艺人道歉是常有的事儿。

  没有必要的道歉,当然也反衬着那些确实需要道歉的“不堪”。在诸多的道歉事件中,社会所关心的往往只是道歉本身,换言之你只要道歉了就可以了,至于道歉源起的那件事,真相是什么,有没有必要道歉,致歉之时的话语里有无澄清事实与道理,亦或者表达反思,这些便显得并不重要了,要的就是道歉的姿态。

  如果换种表达方式,无论是道歉者,还是索歉人,当然还包括围观者,在各自面对道歉的姿态里,只是将道歉定义为修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方式,只要达到了这样的目的,道歉就算是成功的。

  可谁又曾关心,这样的道歉注定掺杂了太多的功利元素,自然就抛弃了道歉本身所必须具有的真相与反思。而以道德为出发点的道歉,为了能够使得索歉之人亦或者围观者更容易接受,那么就必须放弃从自身良心出发,而按照索歉之人的口味进行道歉,所以在很多的道歉中,都往往要“深挖”令人满意的犯错的思想根源,如贪官的道歉,往往强调“放松警惕”,总之,道歉源起的那次错误,仿佛是一次意外的失足,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一次行为。

  这个过程中,道歉没有确定对象,也是放弃良心与真相反思的一个因素。人们看到,道歉的对象往往是大而虚无的“公众”,看似人人都在审视着自己的错误,实际上你的错误究竟伤害了谁,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回答。也因此,你的道歉有没有道歉本身应该得到的成效,谁也说不准,而对于道歉者来说,求得自己给自己的一份宽慰,求得人际关系的一次功利性修复,这就足够了。

  道歉现在似乎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真相反思与良心发现的道歉,一种是为了道歉而道歉。简言之,不求是非真相,不论诚意,更不管道歉对象是谁,只求一句“对不起”。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很多人还一厢情愿地将这种“道歉”理解为“忏悔”。这便使得道歉如同“重新做人”一样,原本只应当在良心受困于囹圄之时才表达的东西,如今像极了一句公关口号。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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