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朱慧卿
日前,浙江温州市民郑女士在瑞安城区南门农贸市场购买了3只大虾,回家后发现大虾体内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随后,郑女士将几只虾的图片通过微博发布,痛斥“奸商”,并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当日下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玉海所介入调查,当事水产摊贩已退还郑女士100元购虾款。(7月15日《现代金报》)
“注胶虾”案例并非首次出现。2012年2月,天津市多个水产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曾惊现“注胶虾”,随后被整治。如今,“注胶虾”卷土重来,再次印证了监管之“瞎”。
小小一只虾,为什么会被注入不明胶状物?据一水产老板透露,一些冰冻大虾,因在解冻后会显得干瘪,分量也会减轻,而在虾头、虾身注入不明胶状物,既可增加重量,又可让冰冻虾卖相变好。这无疑是为了谋财而弄虚作假的行为。作为消费者的公众有权知道:“注胶虾”注入的到底是什么物质?是否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
在2012年那场“注胶虾”关注热潮中,曾有水产摊贩辩解说,“注胶虾”注入的是食用明胶,属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吃后对人体无害。但是,往虾身里添加虾本身以外的异物,至少也是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违法经营行为吧?
“注胶虾”卷土重来再次表明:冰冻虾能否注入食用明胶,食用明胶到底有没有害处,经营“注胶虾”该面临何种处罚,均需权威部门给出一个准确说法,而不是每有“注胶虾”被曝光就查处一起,最多排查一阵子就完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结果,便是水产商贩照样经营“注胶虾”,且拿“吃不死人,否则早就不让卖了”来说事。
食品安全大于天,监管不能“打酱油”。小小一只“注胶虾”,同样照见监管之“瞎”,不然,“注胶虾”为何又是被消费者发现的,而不是由监管部门例行监督检查出来的?
另一种“瞎”是“检测无门、控诉无方”。在2012年那场“注胶虾”风波中,面对新华社记者的调查,质检机构称“注胶虾”无法检测,因没有明确的检测项目;监管部门称很无奈,因“注胶虾”涉及质监、工商、卫生及农业等部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存在监管盲区。真不知“检测无门、控诉无方”的情形,现在是否有所改变?恐怕没有吧,不然,“注胶虾”何以仍能横行于市?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