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别让“腐利”卷土重来

2015年02月02日 08:05   来源:燕赵晚报   冯国栋

  春节将至,一些公司、单位在年会上派发诱人福利的网帖引起网民围观热议。但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春节是中央明确提出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后的首个春节,又是狠抓八项规定落实、防止“四风”反弹的一个春节。在发放正常福利的同时,各部门、单位仍要警惕走上乱发福利、滥发福利的老路,警惕“腐利”打着福利的幌子卷土重来。

  正当福利是企业和单位员工的奖励性报酬。适当发放福利,既合情合规合理,又能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福利本身与腐败不相干,是劳动者应当享受到的正当权利。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专门提到“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用意就是要规范福利发放,保障劳动者权利。

  正常福利不可无,“腐利”却不可有。厘不清福利边界,滥发福利,易落入腐败泥潭。例如近些年,一些地方和单位私设小金库,违规大肆发放福利,甚至公然挪用资金滥发“腐利”,把福利变成灰色、黑色收入,不但影响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还滋生腐败,引发奢靡之风、攀比之风,需要坚决打击遏制。

  《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也专门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要看到,在当前高压反腐的态势下,“腐利”仍有卷土重来的危险。中纪委官方网站日前发布的工作周报中又点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因此,春节前,尤其要警惕部分单位顶风作案,乱发福利乃至“腐利”,引发“四风”反弹。

  长远看,还要进一步划清“福利”与“腐利”界限,对福利发放进行规范。当前,有的地方在中央有关文件的框架内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例如,陕西省总工会制定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具体标准,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慰问品。这样的标准探索有利于从执行层面规范量化福利,实现福利发放的“标准化”。

  公众更期待,福利能从任性走向规范、从隐性走向显性、从个别走向大众。这些期待的背后,是公众对社会分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深化的期待。只有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覆盖面更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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