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赠能否考虑免掉税费

2015年05月14日 09:13   来源:郑州晚报   邓海建

  重庆沙坪坝区60多岁的张兰,打算将自己名下价值数十万元的门面捐赠给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前日上午,她签下认捐书。签完字,张阿姨才发现,捐赠房产做善事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不仅手续繁多,还要缴纳数万元税费。(5月13日《重庆晚报》)

  张阿姨捐店面的意思,是鼓励残疾人创业,授人以渔。

  最后特事特办的结果,据说就是“张阿姨需要缴纳的就是5.6%的营业税”。好在当地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允诺替捐赠者埋单,不然,这钱岂非扣得心痛?相关部门说得很恳切,捐赠人利益是应该得到保护,“不过,涉及地税、房管等部门,需要大家共同来推动”。这样的说法当然是天衣无缝的,人人都是责任人,最终,人人都不是责任人。眼下的问题是,张阿姨的例子既然已经发生了,有没有哪个“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商议制度的调整呢?

  俗话说:“知过不难改过难,言善不难行善难。”行善本来就是有风险与成本考量的,有人怀疑你作秀,有人揣测你居心,但理性的制度应该一路绿灯,褒赏这种裨益公共利益的满腔热忱。

  据称,慈善事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2月已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有望今年底提请审议。但愿与之相关的制度安排,也能在“行善难”的具体案例中,早点找到改革调整的着力点。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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