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停薪留职”让创业轻装上阵

2015年05月08日 08:11   来源:广州日报   章门仁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红利再度加码,并且直接将受惠人群锁定在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这种“定向”式的政策优惠十分接地气。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本身就掌握了大量的原创技术,创造条件让这部分人群投入创业大军中,无疑给创新创业再添一把柴。这部分既有技术水平,又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参与创业,成功率可期。

  一者,此举减少了科研人员创业的束缚。在高校和事业单位内,有的科研人才本来拥有具有极大市场价值的发明创造,但由于身份限制,专利转化上存在瓶颈,让他们脱离单位带着技术自主创业,灵活度更高,积极性更强。二者,此举降低了创新创业的失败成本。保留体制内身份和社保等待遇,哪怕创业失败了,大不了再回原单位上班,这对那些有心创业却迟迟不敢迈出第一步的人来说,无疑是强大的推动力量。

  回想30多年前,类似的“停薪留职”激起了一波创业大潮。据报道,今天的商界大佬潘石屹、王健林等当时都是递交了“停薪留职”申请书后踏上了创业之路。相比“停薪留职”,这一次的政策力度更大,不仅给出的创业期限更长,还可以与在岗人员一样享受升级、评职称等权利。比起30多年前,政策含金量高出不少,所起到的成效应当十分可观。

  促进科研人员创业,初衷当然是好的,但在执行中也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一方面,对走出去创业的人,一定要通过某种方式考核其是否真的在创业,而不是只是留着体制内的身份,干的却是跟创业无关的事。与此同时,创业也应主要通过技术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如果只是做一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小生意,这恐怕不是国家为科研人员创业松绑的目的所在。另一方面,顶尖科研人员都自立门户创业去了,对于原单位来说确实是一种损失。因此,更应鼓励各大高校和科研单位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活化梯队建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高校和科研单位主动与市场融合发展,让科研人员留在体制内,也可以干创业能干的事,更是两全其美的选择。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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