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治洲:规范官员创业工作得做在前面

2016年07月19日 08:13   来源:环球时报   杜治洲

  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在中国社会长期被视为“金饭碗”。然而,为响应国家以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号召,河北等地日前纷纷发文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并提供停薪留职、工龄延续等具有诱惑力的条件。

  确实,公务员离职创业会向社会传递一些正能量。如果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放弃公职投身“商海”,越来越多的人放弃“当官发财”的念想,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便会加速褪色,直至消失在公众的视野。离职创业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务员职业的神秘感。事实上,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一样,仅是一种职业,不应受到特别的关注甚至崇拜,前些年公务员考试火爆是一种不健康的现象。此外,公务员可按照自身意愿依规离职,有利于形成干部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当有更多自由选择职业时,人才的潜能与价值便会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当然,欣慰之余,我们必须警惕公务员离职可能带来的问题与风险。一方面,公务员离职从商之后,可能会出现利益输送现象——领导干部离职前给即将前往的企业一些特权与利益,离职后企业投桃报李,以重金“回馈”该领导。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出现人才流失。

  为避免出现上述现象,我们首先要严格依法规范。一些地方可以鼓励干部创业,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离开公务员队伍以后,领导成员在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其原分管业务有直接关系的营利活动。该规定目的就是要防止期权腐败——公务员在职时,违规给被管理对象一些好处,待其离职后,到所管辖企业领取高薪。《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也必须被严格遵守。与此同时,组织部门应该掌握公务员离职所去单位、或创业所涉领域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建立合理的公务员激励机制,以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随着“八项规定”和一系列“节礼禁令”的出台,公务员管理持续透明化、规范化,一些政府部门的常规和隐性福利有所减少,公务员的职业吸引力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务员队伍的人才流失。对此应当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适度提高公务员待遇,缩小公务员工资与商业机构工资的落差,并优化干部考核晋升制度,满足更多公务员——尤其是年轻公务员自我价值实现的预期。

  总而言之,规范公务员离职创业要把功夫做在前面,努力保持和增强公务员职业的竞争力。唯有在职不腐败,才能最大程度保证离职不腐败,公务员创业才不会影响政府正常运行,甚至反过来促进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

  (作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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