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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稀缺 农业水价改革值得期待

2015年05月06日 0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

  为了更好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让农民形成资源价格的概念,要让农民认识到水这个自然资源不是“无主”的。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然会提高用水价格,至于如何消化这些成本,从而保证农民的基本用水需求,就要靠精准补贴。

  在我国,农业是用水第一大户,农业用水方式比较粗放,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低于0.7至0.8的世界先进水平。立足我国现有的水资源条件,农业必须要节水。

  农业要节水,水利部门责任重大、动作不断。他们提出要加快实施重大农业节水工程,着力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要积极发展灌溉面积,重点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在东北、长江上中游等地区新建一批现代化大型灌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着力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疏通田间地头“毛细血管”,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但是,仅靠水利部门的一系列大动作还不够,农民是用水的主体,农业要节水,还需要激发农民节水的内在动力。由于水价长期不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既影响社会资本投资水利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农民节约用水。通过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能让水价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发挥水价在节水中的杠杆作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

  为了更好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需要让农民形成资源价格的概念,让农民认识到水这个自然资源不是“无主”的,不是说谁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资源是有价格的,使用它就应该付费。对大多数农民来说,这些基本概念需要加强普及教育。

  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还要解决水权的问题,需要建立和完善水权制度。例如,我国北方很多省份的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都来自黄河。但黄河每年的径流量是有限的,如果上游用得多一些,下游就得少用一些。因此,需要国家从黄河源头开始,对每个省份可以从黄河流域用多少水有分配和定额,这就是所谓的水权,而配额用于农业的部分,就是农业的水权。农业水权再进一步具体到了农民灌溉领域,就会精确到一亩地一年的用水量。如果农民用超了,就要从以后的配额中扣除,如果节约了,就应该有奖励。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很多地方针对水权管理和水价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例如一个地方节约下来的水可以转让给别的地方用,农民节约下来的水权可以通过交易转让给其他人,从中获得了一部分收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然会提高用水价格,至于如何消化这些成本,从而保证农民的基本用水需求,就要靠精准补贴了。不妨考虑提高农民用水价格的同时,从工业化用水收取部分费用设立专项资金补贴给农民,降低农民负担。这既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也能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体现工业反哺农业的内涵。

  我国水资源稀缺众所周知,需要在全社会形成节水的意识、节水的理念,但是仅有理念和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健全相关政策和机制来做保障。农业水价改革的深入推进、水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是良好制度设计。一旦农民知道要根据用水量来缴费,多用多交不用不交,那么这些改革对节约用水的作用也就体现出来了。(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肖 力)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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