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在此轮输配电改革中,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0.083元,降幅远高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基本与工业用电价格持平。另外,工业用电及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4月14日《深圳特区报》)
在深圳此次输配电价改革中,另一个更值得关注的消息是,有消息透露,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但被省和国家发改委否决。明明是触手可及的改革利好消息,却遭遇到来自省和国家发改委的否决,如果知悉此中变故,改革所带来的挫败感恐怕也是真实可见的。而且,如果改革就是涨价的话,这样恐怕也会玷污了改革的名声。
价格下调为什么会被否决呢?根据媒体的披露,理由是——电价改革的一大目标是让电价回归到成本,因为居民用电享受各种交叉补贴,即便调价后仍然低于成本价,所以本轮电价改革中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看上去似乎言之凿凿,只是如此说辞,未免太过简单粗暴了点。
作为一种改革目标,当然是值得尊重的。但是,改革从来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具体到这次改革的目标来看,乃是意在改变电网企业以往依靠购售电差价弥补成本、获取利润的方式,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和合理收益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换言之,此次改革牵涉到对成本更细致的监审,而事实存在的交叉补贴,乃是国家公共政策对国民的福利回馈,它不应该被算计到具体的成本中来。如果说改革的目标,确实是为了让电价回归到成本,但改革的目标一定不会是着眼于剥夺本属于全民的补贴福利。要不然,如何谈及改革所带来的全民利好呢?于此而言,一场以改革之名的电价改革,却上演着与民争利的疯狂,此为个中的离奇之处。
再者说,即便是要按照成本的核算,即便是目前居民的用电价格确实低于成本价,依然有必要追问的是,这种所谓的成本到底是一种行业内的自说自话,而是在独立审计之下的真实成本呢?这并非是不怀好意的揣测,早在去年,就曾有媒体披露,在电价中,存在着不少数不清道不明的所谓“附加费”,甚至有专家推算,电价里一年“加收”的费用达2100余亿,而这些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附加费到底去了哪里,也是个难解的谜团。于此而言,对电价中的成本应该是有一个具体而细致的公开,唯有公开,才能让民众看明白改革之过往和未来。
而另一个可能的消息是,未来居民用电价格或将逐步走高。虽然这个消息未能得到权威证实,但如果不是空穴来风,这无疑是一个比居民用电不降价更为可怕的消息。在改革高歌猛进的时代,任何改革的推进,都不能伴随着与民争利的节奏。让全体国民享受改革所带来的红利,这才是改革大潮中应有的气象。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