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 舒: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一举多得

2015年03月03日 07:3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随着我国大规模实施城市、工矿、林区、垦区等各类棚户区改造,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居民圆了安居梦。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从棚户区改造中获益的困难群众累计已达2100万户。

  过去几年,棚改的主要模式是,将原有棚户区拆除后建设新住房,让棚户区居民实现原地或者异地安置。也有一些城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货币化安置,把拆迁补偿等费用发放到被拆迁户手中,让他们自行到市场上购买住房,完成安置。

  拆迁后再建造住房供棚改居民进行居住的模式,体现了政府主导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的优越性,原地安置的居民还不用远离熟悉的生活环境。不过,这种实物安置的模式也有其弊端。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新建住房进度受制于拆迁进度,安置房建设周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导致过渡期限长,维稳压力大,后续费用多,安置成本高等问题。安置到位后,经常出现安置房水电、物业管理、产权办理、房屋质量等后续问题。甚至,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也有可能归咎于政府征拆,政府的压力比较大。

  对拆迁安置户来说,货币化安置可以让拆迁户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选择中意的城市方位,喜欢的楼盘,可以买新房,也可以买二手房,相比实物安置,货币安置有自己的优势。除了能够避免实物安置的一些弊端之外,货币安置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分化较为严重,除了住房需求量较大的热点城市之外,一些城市新建商品住房存量高企。在这些城市,与其再大规模地建造安置房对棚改居民进行安置,不如充分尊重广大拆迁居民的意愿,除一部分确需实物安置的之外,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让他们拿到补偿款后到市场上购买存量房。一方面,安置的问题解决了;另一方面,过剩的存量房也能够得到消化。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更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棚改能增加消费和投资、助力经济增长,可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竞争力。2013年至2017年,我国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棚户区改造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挖掘。同时,房地产行业与整个宏观经济的关系十分密切。如果能将棚改与利用存量商品房两者结合起来,不但可以加快安置速度,也能加快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回笼,对盘活地方经济将起到重要作用。需要明确的是,消化存量房不是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唯一目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一举多得,不失为当前形势下盘活经济的一招巧棋。(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亢 舒)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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