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峰被中纪委带走 银行高管不应成为政治家

2015年02月10日 09:14   来源:中国网   董希淼

  ?1月30日晚,多家媒体报道称,中国民生银行行长毛晓峰已于几天前被中纪委带走。为此,该行发布内部紧急通知,要求全员周末到岗,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1月31日傍晚,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毛晓峰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行长等职务。去年8月,毛晓峰才出任该行党委书记、行长,成为中国上市银行最年轻的行长。

  2月2日晚间,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陆海军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有媒体更是报道,一场级别高、范围广的金融业反腐败斗争已经拉开序幕,可能会有更多的银行高管被带走。

  一个星期来,银行股大幅下挫,加上证监会再查“两融”业务等利空消息,引发了A股市场的剧烈震荡。到周五收盘,上证指数更是击穿了3100点整数关口。前段时间备受追捧的银行股,现在又成了烫手的山芋。老百姓也有担心:银行经营到底会不会出大问题?

  这样的反应,是把银行的经营与高管个人的命运经历等同起来,显然有些过度和多余。此前,在商业银行多次发生包括董事长在内的银行高层被调查情况,对银行的持续经营都未产生过实质性的影响。2002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因在中国银行工作期间违法行为被调查,进而被开除党籍并判刑12年。而中国建设银行此后一直保持良好发展,在2005年10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四大商业银行中第一家成功上市。

  的确,高管人员的变更,尤其是非正常原因的变更,短期内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但是,民生银行不是毛晓峰的银行,不属于哪一个人或几个人。银行高管是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角色,但从其产生及运行机制看,个别高管变动并不足以对银行发展构成重大影响。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商业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已经逐步健全,并已经发挥着关键作用。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实现企业永续发展的根本性制度安排。其核心是建立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与制衡机制,其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对稳健经营的商业银行而言,科学完备的公司治理更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以后,随着四大银行顺利完成股改上市,以及中小金融机构纷纷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变,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初显成效。

  当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工程,涉及制度安排、组织结构、人员职责等等。简单地说,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健全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等治理架构,以及股东、高管和相关职能部门。这是公司治理发挥作用的保障。

  二是有效的制衡机制。银行以章程或议事规则等形式,明确一行三会及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职责边界和履职要求,相互之间不重叠交叉,并形成有效制衡与约束。

  三是科学的的风险控制。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要建立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过程和有效机制。

  此外,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公司治理必不可少的,这有利于社会公众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约束,督促银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002年以来,银监会先后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相关监管指引等一系列文件。特别是近些年来,商业银行通过股改、上市等方式,形成了由国家、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共同持股的多元化股权结构,为公司治理奠定基础。在监管部门的推动和银行自身的努力下,一方面,公司治理理念和意识在商业银行已经深入人心,对其重要性的认知取得一致;另一方面,银行普遍建立了“三会一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从实际情况看,以“三会一层”为核心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日渐顺畅,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逐步显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果说,早期的商业银行治理重点是构建“三会一层”架构、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目前的重点则是优化公司治理的运行机制,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制衡的有效性。与此同时,银行高管行政任命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对高管人员并没有实施有效的责任约束。在一些中小银行,银行高管人员基本由政府官员担任,行政权力完全凌驾于公司治理之上。

  回到近期金融业的反腐败上来。腐败问题的滋生和存在,从机制上看,正是现阶段公司治理还不够完善,权利的制衡还不够科学的产物。其实,这一系列的反腐败行动,确实起到一定的敲山震虎作用,也给日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同时,这也让监管部门和银行自身能够剖析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的有效性问题,这将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构建治理框架、完善治理机制,有利于商业银行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大致可以勾勒出未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发展方向:一是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如引入混合所有制,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体制,明晰职责边界,规范治理架构;三是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及法律体系,达到监督有效、约束有力。此外,还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

  特别是,此次对商业银行个别违规高管的查处,带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我们还应该搭建起一个银行职业经理人市场,进而培育出一批中国自己的银行家。要从商业银行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积极建立和健全银行经理人选拔和聘用的市场化机制,让银行高管成为职业经理人,成为“银行家”而不是“政治家”,使经理人的行为受到来自市场竞争的约束,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确保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良好运行。这方面的工作,少数银行在个别高管岗位上已经有所探索,但是进展缓慢,现在看来是应该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了。

  1945年,在回答黄炎培如何跳出兴亡周期的提问时,毛泽东认为唯有靠民主。而现在,商业银行要获得长远稳健发展,唯有靠公司治理。(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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