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 聘任制公务员应创新考核机制

2015年01月30日 10:28   来源:光明网   张西流

  聘任制公务员解聘太少曾被外界质疑过,28日公布的聘任制公务员合同管理新政明确规定14种解聘情形,解聘程序也被明确,减少不公平因素。用人单位违规聘用及解聘聘任公务员的,将被责令纠正,违规者还将被处分。(1月29日《南方都市报》)

  深圳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至今无一人被解聘,光鲜数字的背后,却存在隐忧。从表面上看,这是一项改革政绩,表明改革后的公务员,都比过去进步,更爱岗敬业了。殊不知,公务员“零解聘”,却反证了公务员仍是“铁饭碗”,退出通道仍被堵塞,这显然违背了公务员改革的初衷。因此,对聘任制公务员实施合同管理,明确规定14种解聘情形,显然在打破公务员“铁饭碗”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事实上,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清除传统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官本位”弊端,建立起以专业化和公平竞争为核心的职场文化,这是对中国千年来“官本位”文化的一种消解。这也意味着,公务员将不必再通过仕途来体现自身的价值,只要努力工作,通过年功积累就可打破职业发展的天花板。特别是,破除公务员“终身制”,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使公务员队伍“能进能出”,良性流动。

  然而,聘任制公务员解聘少,甚至“零解聘”,表明改革力度不够,甚至出现了偏差。比如,公务员薪酬都拉平均,没有绩效考核,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未能从根本上扭转有的公务员“不尽职、不尽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的状况。特别是,一些思想懈怠和工作平庸的公务员,即便是出现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也不会丢掉手中的“铁饭碗”,但却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和公务员形象。

  因此,对聘任制公务员实施合同管理,应创新考核机制,形成全方位公务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比如,实行考核规定与单位业务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用实用足考核结果,与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奖励挂钩使用,体现“老实人不吃亏、无为者无机会”的考核理念,让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产生紧迫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约束机制与退出机制,真正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使公务员职业回归公共服务本位。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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