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娘子16岁郎,婚姻大事岂可儿戏?

2014年12月03日 07:47   来源:红网   余路昊

  11月27日,云南金平县者米乡小翁寨村13岁的秀秀和16岁的小听在200余村民的见证下,举行了婚礼。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回家,结婚生子,这种现象在云南红河州金平县内,并不罕见。(12月1日人民网)

  结婚是一件神圣而又严肃的事情,是两情相悦后以婚礼之举,定下相守相依的诺言,从此以家庭为单位,承担起社会责任。但十几岁的孩子相携步入婚姻的殿堂,既像一出人间喜剧,又如一场角色扮演,恰似孩童间的嬉戏胡闹却决定了彼此一生的坚守,非但无“喜”反而让人不禁担忧起他们的未来。试问,一对自己还需要被照顾的夫妻,如何能做到彼此容忍、彼此照顾,乃至养育孩子?

  这一现象背后也折射出部分农村观念落后、教育体制不健全的问题。“早婚”村当地有较为丰富的经济林木资源,村民可依靠资源获得不错的经济收入,稳定的收入使村民形成了“多读书无用”、“不需要用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这也是目前大部分农村家庭都存在的问题,加之沿海加工行业劳动力需求依旧旺盛,门槛低,收入高,因此在家务农和外出务工成为了比读书“更好”的选择。但脱离了学校的孩子,过早地进入社会,多少会对他们的心智发育造成很大的影响,坏习惯更易养成,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根源。

  另一方面早婚造成的离婚率趋高也已是普遍的社会问题,甚至因离婚而造成两家人反目成仇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而早婚带来的早育问题也不容忽视,由于母体发育不成熟,早育的孩子的身体会比同龄的孩子虚弱,患先天疾病的概率更大,需要更多的关心和照顾,但年幼的夫妻又怎会有能力和精力去照顾襁褓中的孩子。这一连串的问题都不是几句诺言和仓促的婚礼所能决定的。

  目前我国《婚姻法》、《九年义务教育法》和《计生法》对早婚、退学、早育行为并没有具体的应对措施也没有量化的惩罚机制,这使得管理部门就很难做出合理应对。久而久之,早婚早孕便成为“合法”“合理”的现象。在农村,不到法定婚龄就结婚的人很多,可谓早婚早育在不知不觉中已蔚然成风!早婚早育危害之大、波及之广、影响之深,应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以极大决心加以遏制,让闹剧不再重演。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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