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坪垃圾场一个月被投诉200多次、环保部点名批评,仍然无法缓解深圳下坪垃圾场的恶臭问题。日前,居民将垃圾场的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但该诉求遭遇重重阻碍,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 (11月23日新华社)
以环评报告“涉密”拒绝公开的,并不是只有深圳。之前,云南发改委称中石油炼油项目环评报告涉密不能公示,已经通航的湖北神农架机场也以环评报告涉密至今没有公开。环评报告真的“涉密”吗?以前的规定中,确实存在“例外条款”。但是,环保部2013年11月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环评报告书须全文公开;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修订后的《环保法》,更是明确要求环评报告必须全文公开。可见,并不存在“涉密”的环评报告。
如果官员不知道新政策,还拿老皇历说事儿,那只能说明其不称职。反之,如果“涉密”只是个借口,恐怕要么是环评报告有重大瑕疵,不宜公开;要么是环评报告里反映的问题太严重,公开之后骑虎难下。但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应该较真到底。
近年来,环评报告造假受到处罚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2013年11月6日,环保部就取消了8家环评机构资质,要求26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注销环评工程师登记58人。深圳下坪垃圾场的环评报告是否作假,这是必须厘清的问题,事关环评机构的清白与责任。对另外一种情况,环评报告本身没作假,但害怕公开后政府本身骑虎难下。这实际上涉及到一个政府的认识问题,政府是否该作为环保的带头人与榜样?是否该尊重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其实,正是因为很多时候不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决策透明度不高,才导致了“邻避效应”越来越发酵,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很多公共建设无法推动。而且,政府还刻意将“邻避效应”误读,说是“居民自私的利己主义”,实际上,更多的责任是政府本身决策和执行的重大缺失,环评报告“涉密”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环评制度存在的价值,绝不仅仅是一个预防处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公众参与、信息沟通、化解阻碍的过程。尊人者得尊重,不尊人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涉密”仅仅是拒绝公开的托辞而已,会让公众更加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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