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坪垃圾场影响周边60余万居民生活。一个月被投诉200多次、环保部点名批评,仍然无法缓解恶臭问题。日前,居民将主管部门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新华社,11月23日)
提到“涉密”,人们总是容易联想到重要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情报。一个拉机场的环评报告居然也“涉密”,多少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因为根据环境保护部2012年8月发布第51号公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要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求报告书简本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摘要以及公众参与篇章全文。
因此可以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能涉密,但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并不相背,只要回避秘密部分或作技术处理即可。这也就意味着环保报告不是某一个部门、某几家企业“不能说的秘密”,而是公众应该知晓和监督、甚至参与的过程。然而,深圳人居环境委和城管局不仅为了到底该由谁来提供环评报告书踢起皮球,甚至表态因为涉密不能公开。
1992年立项建设的下坪垃圾填埋场不仅是深圳最大的垃圾场,而且曾经是“明星垃圾场”,曾经被授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示范工程”称号。但随着城市版图的扩张和生活垃圾的爆发式增长,这个曾经的“明星”已经成为人人必欲除之后快的“罪犯”:居民每月200余次投诉,主管部门多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予以罚款。然而即便如此,还是有居民表示“半夜会被臭醒”;每天约1600吨到1800吨渗滤液未经处理便排入市政管网。
按照猜想,20年前正是我国经济起步期,各级部门对环境重视不够,环评制度也并未完善。很多重要工程并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是只进行了简单评价,编制粗糙,论述简略,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按照有关部门的回复,该项目在1993年建设之初编制了环评报告书,并于当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这也就是说,这份环评报告并不是没有,而是相关单位不愿意出具。
相关部门因何不愿意公开这份报告书?是报告书认为不适宜修建垃圾场,还是过于简略怕落人话柄?我们暂时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环评报告本身就具有公共属性,只有公开发布,才能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欲盖弥彰、推诿扯皮就只会适得其反。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