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亚太经济博弈成为中美的甲乙方游戏

2014年10月28日 13:46   来源:中国网    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张敬伟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简称亚投行)上周五在北京宣布成立,包括了中国和印度、泰国、马来西亚等21个国家。该行旨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项目贷款。中国将成为该行最大的股东,持股比例至多50%。

  AIIB和世界银行集团(WBG)和亚洲开发银行(ADB)皆为国际性的多边经济合作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WBG和ADB等基本由欧洲、美国和日本人担任负责人,以象征西方世界在国际经济秩序中的主导地位。

  随着新兴市场尤其是中国经贸实力的提升,尤其在经济危机笼罩全球的现实下,原有的经济秩序应该通过改革,以适应新的全球经济形势。但原有的主导者不愿放弃自己的主导权,给予新兴经济体的话语权也不充分。因而,从某种意义而言,AIIB和WBG和ADB等的确有一定的竞争关系。尤其对西方世界而言,AIIB等于是中国主导下的另开炉灶,以便和西方世界主导的世界经济秩序分庭抗礼。

  这种竞争关系或分庭抗力,也是原有经济秩序缺乏开放心态,固守既有利益格局的倒逼。如果西方世界给予中国和新兴经济在IMF、WBG等更多话语权,也许就不会有AIIB。

  从长远视角看,AIIB使现有国际机构多元化,是多极化的国际经济秩序的体现。就像世界银行行长金镛所说,尽管美国担心AIIB可能会削弱现有的国际机构,但这可能是个联合投资的机会,且有利于亚洲新兴国家实现持续增长。正如国际经济危机正酣之时,七国集团(G7)应对无力,只能靠二十国集团(G20)来协调立场,共抗危机。

  AIIB的成员国只有21个,除了中印两大新兴经济体,其他大都是亚洲中小国家。这一国际机构,称得上是后危机时代发展中国家的抱团取暖。从出资规模看,也只有500亿美元。但有一点,这一机构和财大气粗的IMF、WBG和ADB附设政治条件的救援不同,AIIB不仅不预设政治附加条件,而且对成员国的救援更具针对性,主要针对成员国的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发展的经验就是基础建设先行,而包括印度在内的诸多亚洲国家,基础建设投资不足和基础设施落后则是短板硬伤。现在,中国处于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的转型期,充裕的中国资本需要寻求有效投资的途径。而亚洲各国需要中国资本和建设经验,因而AIIB由中国主导符合市场逻辑,也契合亚洲各国的愿望。

  中国北车获得美国波士顿地铁订单,中国高铁技术吸引全球关注,欧亚高铁提上日程等等,凸显中国制造的基础建设实力已经具有全球竞争实力。中国资本、技术和产品,是支撑AIIB的基础;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平等合作共赢的模式,则为AIIB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全球化的获益国,中国参与了几乎所有的国际经济合作机构。客观言,凭实力说话是所有国际机构的共同点,但AIIB除了有领衔主演,配角也有足够话语权,而且是主要受益方。这和IMF、WBG和ADB等由西方主导其他国家围观的格局大异其趣。

  值得一提的是,AIIB少了几个关键的主角: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作为美国盟国的日澳韩三国,日本已经明确不会出资,韩国和澳大利亚要看美国的脸色,印度尼西亚似乎也有着发展中大国的倨傲---虽然这个国家的基础建设相当糟糕...这是亚太地缘政治困境的现实写照。

  美国对中国的忌惮与猜忌比任何时候都要强,否则就没有亚太再平衡战略。当然,也不会有没有中国参与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美国对AIIB的猜忌和中国对TPP的担忧是一样的,但是美国主导的TPP排斥中国,中国参与的AIIB却是开放的。美国对AIIB的指责是治理和透明度不达“国际标准”(美国务卿克里语),但这也只是对华博弈的政治语言罢了。澳大利亚和韩国,夹在中美之间,有很多困扰,但在核心国益的选择下,不会放弃AIIB的选择。

  亚太经济博弈与地缘政治之争,成为中美之间的甲方乙方游戏。但排除政治滋扰的关键在美国---无论TPP还是AIIB,开放式的合作才是多赢之道。

(责任编辑:张无)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抗洪救灾精神再现中国大地    2016年07月26日
  • ·网红当有“中国红”    2016年07月22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