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项目建成即报废谁该担责

2014年10月15日 08:40   来源:西安晚报   胡印斌

  山东省商河县2011年建成的一个投资数千万元小农水项目,当地政府宣称“三十年不落后、五十年正常用”,却未经使用就大面积报废。井里不出水,地下输水管到处漏水,村民依然“望天收”。面对这项被指“干涸了民心”的摆设工程,该县水利部门主管官员竟称是“省里认可、造福于民的优良工程”。(10月14日《经济参考报》)

  在这项工程中,新打的机井不是漏电,就是不出水,泵站都没有启用过,地下输水管也成了摆设,这样的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却一路绿灯,顺利通过诸多“官老爷”的考评验收,实在是一个讽刺。现实与评价之间的强烈反差,不免让人疑窦丛生。有关部门理应介入调查,给当地农民、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其一,当地水利部门应该直面质疑,公开该工程在立项、招标、施工、监管等方面的相关信息。比如,项目有没有严格履行重大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施工企业有没有相关的资质、监理部门如何履行职责?等等。这些具体的细节,都应该公之于众,接受监督。仅仅喊一些口号、刷几条标语,并不能让人信服。以“省里认可”作为搪塞公众舆论的工具,更不可取。

  其二,这样一项水利工程,究竟是如何顺利通过省财政厅、水利厅考评验收的?其获评“优秀等次”的依据是什么?这不免令人生疑。一般而言,像水井、水管这样的设施,验收起来难度似乎并不很大,能不能出水、水能不能流到老乡的田里,并不特别复杂。也因此,只有一种可能会出现问题,那就是验收基本上是走过场。相关人员只是查看了某一处或者少数“样本”,即以偏概全,判为优良。

  县里面相关部门弄虚作假,只给上面展示光鲜的一面;而上面也相当配合,顺着腹允了下面的“安排”,于是,仅仅从政府层面看,一切似乎是皆大欢喜。只是,这其中,恰恰忽略了最基层使用者的感受。或者说,即便农民不满意,有不同意见表达,要么发不出声音,要么发出了声音,上边也装作听不见。山东省水利厅农水处人员不就表示“没接到过商河小农水质量问题的反映”吗?

  专家分析,之所以出现种种症状,很可能是偷工减料导致井深不够、成井工艺不合乎要求、机泵配套不合理、管道材质低劣等。而这,当地有关部门难辞监管责任。至于其中管理部门与建设企业是不是存在不法的利益输送,则有待于深入的调查。

  这些年来,国家在水利设施惠农方面每年都投入巨额资金,这些资金既是为了弥补多年来农田水利设施的欠账,也是立足于打造现代农业的积极行动。而水利工程的频频出问题,也提醒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水利部门应该强化内部监督,自上而下加大资金监管,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另一方面,也应该扩大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引入社会监督。对于类似坑农、害农、套取国家资金的恶劣行为,必须以雷霆手段一查到底,严厉问责。

  如果国家的惠农资金都这样使用,不仅无法给农民带来真正实惠,也会助长一些公权力部门奢靡甚至腐败的行为。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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