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汕头市公安局就莲塘群体性事件(即“9?26”事件)向媒体通报。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6日发生的群众冲击市委大院事件,系少数因赌博案件被查而对政府不满的不法分子借口反对垃圾填埋场扩建,而裹胁不明真相群众到市委闹事所引发。(9月29日《新京报》)
48小时后,汕头事件有了两个版本的情况说明。先是一则“汕头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聚众冲击市委机关的群体性事件”消息,迅疾冲上各大网站首页,引爆舆论各种猜想。这则来自《汕头日报》官方消息,从身份意义上说,属于不折不扣的权威披露。随后,是在当天下午,舆情发酵过了沸点之后,地方召开了媒体通报会,有了较为详细的因果解释,定性为“一起少数挑头人物肆意煽动挑起,有预谋、有组织借机闹事”的事件。
不得不说的是,这两次情况说明,不仅说而不明,反倒成为舆情持续发酵的助燃剂:一来,两天前发生的事情,微博微信上早已沸反盈天,事件性质也相当恶劣严重,就算是以正视听,赶在谣言之前止歇纷争,也应该早有表态。“黄金N小时”定律说烂了,2014年信息公开要点早也发布了,为什么临了,还是上世纪那一套做派?官方不发声,真相不发声,是失责还是放任?二来,从第一次地方媒体的发言来看,已经被网友定义为“欲盖弥彰”。寥寥几百字,甚至是一则不合格的新闻:通篇只有“不明真相”、“别有用心”、“种种借口”,只有恶徒肇事的刻画、只有法律威严的重申——而缺乏肇因的起码交代,这种技术含量不高的春秋笔法,不仅无益于事件平息,反倒让公众要持续反问——当地群众“不明”的那个真相,究竟是什么?三来,地方新闻发布会尽管传递了更多有效信息,也许确属实情,但恰恰忽略了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没有交代为什么迟迟才发声,二是压根儿没有反省地方部门应对之错漏。于是,舆论再次将之定义为“挤牙膏”。
汕头事件中,地方部门也许有苦衷、有委屈,但从行政管理的逻辑来看,板上钉钉的是,一定是先有不妥不当,至少,用流行的话说,有“工作不到位”的可能。再聪明的诡辩,辩白不过常理常情:一波赌徒,应该最没有人格号召力,怎么能有如此大能量,轻易就煽动那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如果垃圾填埋问题上没有矛盾与民怨,赌徒的喊叫,如何点燃了相关问题的导火索?平时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出事了群众的眼睛又成了睁眼瞎一样,那么,究竟是赌徒蒙蔽了群众的双眼、还是行政作为悖逆了群众的情感?……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民警与行政人员固然令人钦佩,但仍有必要追问的是:群众激愤背后,群众为何在群体事件上,选择信任赌徒而拒绝信任地方政府?这个问题尽管敏感,但若不能回应好,始终不仅是个“心结”,更是一块危险的“短板”。
一起群体事件,既是考验地方善治的试纸,更是丈量地方政府与群众关系深浅的标尺。围观者也许并不关心职能部门的委屈或“市情”,只想穷究真相,以人心与律法来度量是非与正义。从瓮安到石首,从陇南到汕头……历史一再说明,矛盾与问题并不是最可怕、公权陷入塔西佗陷阱也不是最糟糕——最可怕与最糟糕的,还是遮掩真相、消化信息的鸵鸟思维。民众“不明”的那个真相在哪里?这个问题,起码在使用过“不明真相”四字之后,需要奉上一个对称的、严肃而不敷衍的答案。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