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中纪委通报了6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很多公务员感叹:如今的日子不好过了。往年的年节礼品、奖金都没了。公款消费少了,但也有人说“人情味”也少了。今年9月8日,人民日报官微发表文章指出,反腐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有人表示,取消福利,心里“有点凉”;也有人称,以前发礼品的时候不觉得什么,突然不发礼品了,多少会产生些心理落差。(9月23日《半岛晨报》)
给公务员发放福利,是公务员获得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是工资收入的一项补充。但是,单位发多少福利、发什么福利、什么时候发福利,远没有工资收入那样规范、严格和稳定,更容易视为单位的良心作为。而且,工资拖欠可以讨要,不发福利却没有追讨的依据。因此,给公务员发放福利,既是见证公务员工作状态和福利厚薄的晴雨表,又是政策因素、市场因素、经济发展等因素的综合反映。
长期以来,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较低,福利待遇较好,混淆了人们的视线。不论是公务员自我满足感,还是公众对公务员的羡慕与认可,许多都能从福利待遇层面显现出来。现在,公务员感叹福利少了,应该来自两种客观因素:即来自单位发的福利和单位外发的福利。单位本来应该发放的福利被取消了,有的是领导害怕承担责任或受到牵连,有的是害怕引起社会反响,没有人同意和审批,有钱也发不了。以前发放的福利中,有较大一部分不是从财政账户中合理列支的,而是单位节余、积蓄的小金库发放的,或者企业和社会赞助,领导“化缘”来的,这些灰色福利,是彻头彻尾的腐败,是权力寻租,属于应取消的“福利”。
公务员因福利而产生的心理落差,是比较的结果。这种比较,是以现在的福利状态,与之前的福利状态比较。公务员福利少了,固然与任职领导有关,与反腐败大气候有关,但反腐败反掉了公务员的正当福利(与腐败不相关的福利),是不应该的。
这应该通过两种途径化解。一是从立法和规范层面考虑,建立健全公务员工资法,明确和规范公务员的工资与福利待遇,公务员该有的福利不能少。有的福利可以纳入工资范畴核算,有的福利则需要重新审定,该明确的明确,如节日福利,该增加的要增加,如公车津贴,该取消的要取消。只有福利发放更加规范,公众对福利的争议减少了,公务员的福利与收入一样稳定可预测,才能稳定公务员队伍,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二是从心理层面的实际现象考虑,讲大道理,公务员应多与别人比贡献、比成就,先天下之忧而忧;如果讲实际,公务员的福利,应该与其他公务员和社会成员比。通过横向比较,体现福利发放的合理性,看到取消不正当福利对社会风气、社会文明的影响。这样,才不会有心理上的落差,才不会有太多的纠结与感叹。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