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开学日":校车安全的事中监管与事前审批同样重要

2014年09月01日 07:26   来源:广州日报   

  留级还是跳级

  让学生有更多话语权

  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可以跳一级;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留级。(8月31日《羊城晚报》)

  有一位教育局长曾将义务教育比喻成看电影:轮到你看了你就进去看,看完了你就出来,至于有没有认真看,是否看得懂,是不是在里面睡觉,无所谓。到点入场,准点出场,义务教育确实如同看一场电影。

  可以看到,当前义务教育是这样的:适龄儿童“准点”入学,随后就是按部就班地统一训练,不允许留级,跳级需要申请并“全面审核”。早在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中便已提出学力超群学生可申请跳级,然而据新华社报道, 多位受访中小学负责人坦言,虽然是放开了跳级限制,但申请跳级的学生很少,能批下来的几乎没有。“跳级”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摆设”。

  如此一来,义务教育成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而如此模式化的教育岂能满足个性不同的学生群体?其实,留级、跳级等程序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种机械化的教育模式的缺点。而目前对于两者的限制似乎过严。

  先说留级,有教育界人士指出,义务教育阶段是年限教育,若允许学生留级,留级的学生重复占用公共教学资源,是对国家教育资源的浪费,对未留级的学生不公平。“重复占用公共资源”的论调,无疑把义务教育当成一次性用品,只能一次,过期作废。而出于家庭、自身健康等原因,学生落下课不能留级,只能自己额外“跑步跟上”,跟不上的或许就永远跟不上,显然是一种“赶鸭子上架”的做法,如此义务教育是否过于功利与形式?

  再说跳级,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政策的操作难点有二:一是学生的学力水平难以判定,二是实行电子学籍后,学校的学位额都是固定的,超额招生将被重罚。鉴于此,跳级难度重重。而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学生吸收能力强,统一化的升学模式已经难以满足他们的求知欲,与其设限,不如正视他们的需求,合理安排学位额及设置考核机制让这部分学生得偿所愿。

  总之,义务教育不是看电影,不是“证书教育”,不能“赶鸭子上架”,也不要按部就班“圈养”,其制度须更有灵活性,以满足学生的个体需求。(厂佳)

  校车安全的事中监管

  与事前审批同样重要

  在这个开学的大日子,学生的校车问题迎来了审批新办法。今天起,《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实施后,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门槛将提高,审批将更严格。

  新的《办法》中规定,使用许可申请需严格准备5项材料,其中除了常规的驾驶人证件等信息以外,更要求申请方提供校车行驶路线。停靠站点等运行方案。其实,国家针对校车安全事故而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已两年有余,但各地校车安全事故仍然不时见诸报端,总的来说,车辆不合规范是一大原因。而要防患于未然,严格控制校车的使用资格就必须走在前面。通过事前的审核,有理有据有序地针对使用申请进行考评,只有合理、安全的路线,合资格的驾驶者才能获得校车使用许可。只有硬件达标,才能让学生“有平平安安上学去”的基础保障。其次,新《办法》还强调,获得校车标牌的校车在使用过程中,当行驶路线、驾驶人、停靠站点等一旦发生变更,必须要重新提出申请许可。不得不说,这样的要求体现了相关部门对校车规范行使的重视。但是,好政策要落地,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办法》实施后不得忽视事中监管。在这一层面上,相关部门要对校车安全细节监督进行精细化管理,落实好考察责任,定期调查回访这些承载着学龄儿童的校车线路与安全细节。另外,有必要对不按《办法》规定行驶的校车,或变更线路但不重新提出申请的责任人施以处罚。

  综合全国的情况来看,现在校车事故频发,校车不规范、短缺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审批严谨,显然是从学生安全的角度作出考量,但是有了规范还要配以有效的事中监管程序,才能给校车安全配上“双保险”。 (雅婉)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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