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见义勇为的条款,无疑是一种理性回归。毕竟,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还是远远不够的
8月1日,教育部网站就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曾表示,将取消守则中一些空洞的内容,更方便学生掌握和理解(8月2日《北京青年报》)。
社会时时刻刻都在发展进步,什么事物都要与时俱进,不然就落伍了。教育部拟对《中小学生守则》进行修改,并将原来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小学生行为规范》这三个规范合并为一个守则,显然是值得肯定的。因为这既是对民意的尊重,也是一种进步的写照。
可以说,与旧版守则相比,新版守则的亮点的确不少,如规定更加具体,新守则将“刻苦学习,勤思好问,勇于实践”改成“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同时,新守则也充满了公民情怀,如第七条“护安全”中增加了“会自护懂求救”,第九条“护家园”中增加了“践行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生活”。此外,新守则也体现了尊重人性的意识,如原来的《中学生行为规范》中“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这一条也没有出现在新版守则中。
从这些改变可以看出,一方面,新守则的规定更加接地气,也更加容易看懂,同时强调了环保与法治的意识,从小就培养孩子的公民素养,这是难能可贵的。可以说,在做加法方面,新守则可圈可点,而在做减法方面,新守则同样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删除见义勇为的条款,无疑是一种理性回归。毕竟,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还是远远不够的,就此来说,删除见义勇为条款的背后,更是以孩子为本的写照。
尽管在加法与减法这两方面都做得不错,但新守则也不是那么完美,比如有老师就建议,还应该加上一条“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的规范;也有专家坦言,新守则还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缺乏必要的亲和力;至于中小学生自己,则坦承守则就是摆设,无论怎么改,学校都不会太重视。这些现实的担忧,见证公众对此的关注,而这也是新守则必须突破的瓶颈,不然,这一守则的善意初衷便无法实现。
不可否认,新守则的众多修改,如删除见义勇为、增加法治环保理念等,都是值得人们点赞的。如今,新守则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那么对于社会上的民意,就不只是征求、倾听,更要采纳与吸收。不过,再好的守则,如果不能落实到位,也只是一个摆设,就此来说,在修改《中小学生守则》的同时,也要对学校的教学意识进行纠正,让其把教学生做人常识提高到比教学生学习更加重要的位置。毕竟,教育最终培养的,应该是一名合格的公民。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