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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取消限购的预期不应滋长

2014年07月24日 06:56   来源:红网   张燕

  今年5月以来,广州增城、从化两地陆续低调松绑限价,现本地户口可买三套,但房款须一次付清。外地户口买一套房不需缴税金社保,也可一次付清买第二套房。目前两种方案均已经可操作。截至目前,已经有30个左右的城市明里暗里取消限购,其中不乏武汉、成都等省会城市。(7月23日《东方早报》)

  准确地说,取消限购、救市等说法过于笼统。其中一些措施,比如对首套房购房者降低购房门槛,取消不合理的限购措施,其实是对行政性调控的纠偏。但整体而言,全面的取消限购等救市措施和中央的调控政策相违背。而一些城市的做法,确实有这样的迹象和趋势。

  近几年来的行政调控手段确实有很多问题,新一届政府一年多以来的施政行为表明,房地产调控去行政化的预期越来越强烈。但此前房价大幅上涨的因素非常复杂,既有货币原因,也土地垄断之弊,还有户籍制度、收入分配、保障房不给力等原因。迄今为止,这些问题无一得到解决,如果全面救市、放松调控,特别是彻底放开限购、无禁忌地鼓励购房等,恐怕并不合适。

  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房地产调控,包括限购措施,完全由所谓的市场来决定房价走势,如今的房价可能会更高。当然,理论上说,商品房价格应更多由市场说了算没错,但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还远谈不上“市场”。特别是土地供给完全被政府垄断,土地财政被绑架深重,地方债务压力很多大,这样的实际情形之下,如果不限购,意味着该市场的没市场,不该市场的过度市场,倒霉的只会是普通购房者。

  最理想的结果是,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各界对此期盼备至。但按照经济学家赵晓的观点,这至少包含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重新梳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关系,建立完备的地方税体系,让地方财政收入更多地依赖于存量房产而不是增量房产;二是给地方财政预算施加民主监督的硬约束,抑制地方财政支出的无限制膨胀;三是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减少贫富差距;四是尽快建立完善的房产税差别化征收体系,保障合理性住房需求的同时,给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者施加“惩罚性”成本,目前上海和重庆试点的“象征性”房产税政策肯定不行;五是构建商品房、限价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体系,该市场化的要市场化,不该市场化的千万不能市场化;六是重建土地制度,打破政府一手垄断土地的市场格局。

  显然,以上六点,我们无一条可以立即实现,甚至很多还完全没有影子。在此情形下,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完全放松调控,特别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完全放开限购,实际是走上了过去的老路,对债务深重、被土地财政绑架的地方政府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诚然,行政调控措施终究有一天会退出历史舞台,但不该是当下。

  纵观各地取消限购等救市政策,其实一点也不新鲜,在上一轮调控中就有一些城市使用过,譬如重庆,包括后来不少城市。后果正如我们看到的。如不加以禁止,必然给市场传递错误信号,那些目前观望中的城市也会加入救市的行列。当越来越多的城市冲破调控,必将进一步倒逼中央政府放松调控。应该说取消不合理的限购政策,让刚需者有权买房当然是应该的。但在未对房地产调控形成长效机制,相应配套改革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彻底取消限购,绝不是有益于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好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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