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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业生产切入“环境友好模式”

2014年05月27日 10:27   来源:广州日报   社评

  当农业生产开始从量到质的追求、当化肥与农药的使用与农业增产关系出现“拐点”,有必要对现行的农业生产方式进行反思。

  在5月25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上,农业部总经济师钱克明表示,目前我国农业环境问题非常突出,农业生态系统退化已经非常严重。

  钱克明总经济师的判断与官方不久前公布的数字基本吻合。据新华社报道,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于4月17日联合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为11.2%、2.3%、1.5%和1.1%。

  农业环境问题突出、农业生态系统退化,除了灌溉引起的污染之外,化肥与农药的过量使用是主要原因。不过,对化肥与农药的千秋功过,也要一分为二地看。用全球9%的耕地养活全世界21%的人口,对于一个历史上经常面临粮食短缺的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13亿人的肚子问题难靠“锄禾日当午”的传统耕作方式解决。然而,过度依赖、过量使用的风险也是显现的——过量使用化肥,导致土地板结,土壤保持水分、养分的能力变差,从而影响作物根系生长,降低作物产量;过量使用农药,不但对农业生态系统构成破坏,还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

  当农业生产开始从量到质的追求、当化肥与农药的使用与农业增产关系出现“拐点”,有必要对现行的农业生产方式进行反思,对业已受到破坏的农业生态系统进行必要的修复,将农业生产切入“环境友好模式”,“但留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农业环境、农业生态系统破坏很容易,治理起来却非常难,法律供给、技术手段、资金投入、农民意愿等等,千头万绪。

  一是立法工作。据广东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表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尚未出台,从国家到省级对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标准体系还很不健全,也缺乏污染环境修复及环境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缺乏依据。就说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吧,目前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我们在这方面还处于空白状态。控制农作物病虫害是一项公益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强调行政部门责任,规范病虫害信息发布、技术指导和防治行为。

  二是技术支持。农业环境治理、农业生态修复是一项技术含量极高的工作。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土壤调查与评估、污染防治研究和技术开发、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等等,都需要专业技术支持。对此,一方面要重视人才培养,加大对技术研究的扶持力度,培养出本土的技术专家;另一方面,积极引进适用于我国的国外先进技术,注重技术的本土化,加快消化吸收。此外,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互通有无。

  三是生态补偿。对于我国的农业问题,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农民对新技术、新材料的认知度与使用的积极性。再好的技术、材料,如不被农民认知、接受也难以推广开来。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利用生态补偿金的形式激励农民使用新技术、新材料,譬如缓控释肥。只要补偿金可以部分或全部对冲增加的成本,农民是有积极性的。

  此外,加强农业污染源的控制、加强灌溉区的污水处理、做好生活污染物的回收处理工作等,亦有助于防止农业环境、农业生态系统继续恶化。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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