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在2004—2010年期间完成了对刘易斯转折点(劳动力从过剩到短缺的转折点)的跨越。一国经济跨越刘易斯转折点之后,资本和劳动力的相对稀缺性关系就会发生根本变化,一个重要表现是资本替代劳动的现象越来越多。在劳动力相对富余的农业,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近年来农业生产的资源禀赋结构也发生了改变,传统农业生产中以劳动替代资本的组织方式逐步为资本替代劳动所取代,并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特别注意。在农业生产中,资本替代劳动并不必然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反,如果资金流入没有伴随相应的生产规模扩大,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就会导致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具体说,生产规模过小对农业发展的制约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制约先进技术应用和现代农业发展。在现实生产中,农业技术的应用存在一个规模临界点,当农户生产规模较小的时候,按照经济与理性原则,农户并不倾向于采用新技术,甚至根本无法单独采用“规模性技术”。因此,在农业生产规模不变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以小农户为基础的农业生产条件下,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主要表现为对低技术含量的农业机械的购买,以及农药、化肥、除草剂等生产要素的大剂量使用。这仍属于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不仅制约先进技术应用、限制农业生产水平提高,而且增加农业生产污染的可能性。
二是对农业劳动力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农业生产规模过小,导致农业生产效率难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低下,有能力、有知识以及年富力强的劳动力就会选择离开农业领域,进入第二、三产业。这使得农业劳动力结构呈现老年化与低技能化趋势。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和生产者。转变农业生产方式,首先必须改变农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而形成新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老年化、低技能化的农业劳动力结构显然不利于农业发展,特别是不利于农产品市场开拓与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以及新生产资料等要素的使用。农业劳动力结构不改善,农业的粗放生产方式就难以改变,农业的衰败与农村的凋敝将不可避免。
因此,适度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是我国跨越刘易斯转折点后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适度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并不是要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也不是要盲目扩大农业生产规模;而是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农业生产规模。在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方式,将细碎化的地块集中到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中,实现适度规模的农业生产。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旦实现了适度规模的农业生产,农户对施肥技术、良种配套、栽培技术以及先进农机设备的需求就会增加,化肥、农药、塑料薄膜等污染源就更加可控,农业面源污染的单位治理成本就会降低。这不仅可以提高农地使用效率,而且能够保证种粮大户收入与城镇居民基本相当,增加农民收入,吸引更多的能人从事农业生产。实现土地和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自然得到发展,将形成一系列专业化生产基地,从而进一步为增加科技投入、实现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奠定基础,形成现代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