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之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用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注重遵从农业自身的逻辑。
农业的逻辑从根本上说是生命逻辑。这里的“逻辑”是一个综合概念,不仅包含本质、特点、机制、功能等含义,而且包含它们的内在关联和演绎轨迹。农业是利用生物的生命活动进行生产的,是人类生命维持和延续的主要依托。我国古人视“五谷食米”为“民之司命”,视农业为“为生之本”“养生之本”“有生之本”。马克思、恩格斯从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这两个角度来探讨生产问题。农业既是物质资料生产的基础,又是人类自身生产的重要环节——“维生”,而“维生”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另一环节——“繁育”的前提。这样,两种生产就被联结起来了,其纽带就是生命。生命系统和生态系统密不可分,生态是生命的依托,生命是生态的中心。所以,农业的生命逻辑同时是生态逻辑。
以生物的生命活动为基础的农业,不但依靠环境的支撑,而且是在人的参与和干预下进行的。在采猎经济时代,人们是天然食物的攫取者。农业出现以后,人类从单纯的攫取者变为经济意义(区别于生态意义)上的生产者。人类开辟了农田,在靠近农田而便于生活的地方建立定居村落,形成农业与农村、农民的相互依存。农村生活不同于城市生活,它与农业生产相互渗透,是人的生命活动与物的生命活动的相互交融。农民生产、生活的圈子不只是村落和农田,他们还要从周围的山林、水体获取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游动的采猎是在自然生态系统中进行的,定居的农业则催生了人工生态系统。乡村生态系统由人工村落系统、农田系统和自然的山林系统、水体系统等组成,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生态,如驯化植物代替野生植物成为主要的生产者、人及其伴生动物代替野生动物成为主要的消费者,但它又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模式建立和运作的,而且与自然生态系统联结在一起,人与生物在其中以土地为平台共同展开永恒的生命循环。在这个生态系统中,生产节律、生活节律和生命节律、自然节律是一致的。事实表明,生命逻辑和生态逻辑覆盖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全部领域。
通过生命逻辑的视角,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农业和工业的不同特质。农业生产的对象是生物活体,生命秩序不能超越和逆转,生命活动构成农业的基础。农业的主题词是“养育”,遵循生物学和生态学规律。工业生产对象一般是无机物或结束了生命的有机物,可以拆分和斫削。人们利用器械直接加工它们,使之变成新样态的器物。工业的主题词是“制造”,遵循物理学和化学规律等。农业生产以土地为平台,直接依存于自然环境,从而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和严格的地域性。工业生产大多在厂房内进行,没有农业那样的强烈季节性和严格地域性。生物及其生命形式只有在生态环境和生物群落的整体中才能存在和发展。作为农业生产力核心的生物生产力,不是以生物个体生产力的形态而是以生物群体生产力的形态出现的。
农业形态尽管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展,但它的生命逻辑没有也不会改变。推进农业现代化,毫无疑问要吸收工业生产和管理经验以及现代科学的积极成果,但同时应注意遵从农业的生命逻辑。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