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公安微博称:5月4日,曹某某(男,21岁,兖州区颜店镇某村)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后曹某某为泄私愤,在兖州百度贴吧匿名发帖骂“兖州交警真孬种”。曹某某的违法行为很快被网警识别并捕捉,被行政拘留5日。(5月13日财经网)
发帖骂人一句,肯定不对。但不对到程度,抑或说,这是属于道德行为还是违法行为,相必会有争议。即便违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但若说“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以及将曹某某拘留5天,窃认为这是小题大做,甚至有利用公权打击报复之嫌。
对于我的这个观点,假如有人不理解,特别是兖州的一些警察不服气,那么,咱们不妨换个角度审视“网骂”话题——假如这句“真孬种”骂的不是人民警察,而是教师、城管、工商、税务等等社会群体,我想大声反问兖州警方:你们会专门启用网警,捕捉并拘留网骂者5天吗?譬如,一些地方的城管在网上不是天天被网民嘲骂吗!甚至被骂成“土匪”啥的,我们却未见哪个地方的警方抓人拘留——网民骂交警孬种,警方拘留人家,这是明摆着的“选择性执法”。
抗日战争时期,一次陕北天降大雨,雷鸣电闪,劈死了一头毛驴。一农民说:“咋不劈死毛泽东!”边区公安局认为这真是反动之极,就把他抓了起来,毛泽东闻讯却说:放人,他这样说必有其中的道理。问之,原来是边区农民负担过重。毛泽东就下令将公粮20万担减至16万担。其实何止在中国,放眼世界,有些国家的总统、总理被当场吵骂,甚至被当街扔鞋、扔鸡蛋的大有人在。所以,还是英国思想家罗素说的好,所谓民主,就是选一个人上去挨骂。换言之,公民有“骂娘”的权力,官员有挨骂的义务。
“人不平则鸣,水不平则流。”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官员一定要有被公民骂的心理准备,被骂了不能滥用权力去抓捕民众,而应感受到民意的分量和施政的缺失。譬如兖州交警被骂“孬种”,作为地方警方,不仅不能乱用职权抓人,而且还要自我反省:一个地方的警察为啥被人骂成“孬种”?比如,如果驾车人刚刚停车,人未离开,交警应该以教育为主,而不是执意扣分、罚款。如果不是个别地方的交警靠贴罚单搞创收,搞权力自肥。如果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得好,找个停车位不太难,试问,百姓还会骂交警是孬种吗?肯定不会!
退一步讲,曹某某即便在网上骂交警是孬种很不对,应该接受惩治。但惩治的目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教育。但是,兖州警方小题大做,甚至公报私仇将其拘留,这哪里是教育,分明是制造新的“仇恨”,逼使曹某某与警方继续对抗。而且,地方警方如此不依法办事,不但得不到公众的认同,相反会对之嗤之以鼻,甚至倍感后怕——警方如此滥用职权,仅凭一句网骂就将一个人投之拘留所,试问,哪个公民不会人人自危?!
允许百姓骂娘,善于倾听百姓骂声,当下已经成为诸多地方官方的共识,兖州警方却因为一句骂声而拘人?!这是逆社会潮流之行为,建议还是快快放人吧!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