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骂孬种”背后的信访困局

2013年04月12日 07:19   来源:红网   李朝晖

  3月27日上午,河南尉氏县政法委书记胡师民在全县公检法司信访工作会议上说:“个别律师,鼓动上访,给当事人信访出馊主意,职业道德非常差,孬种着嘞”,引起了7名律师代表的公开抗议,他们在公开信中称,“引起上访事件的原因不能归咎于律师”。(4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据悉,尉氏县是河南省的信访大县,就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该县去北京上访的就有40多人,让地方官员们“焦头烂额”,而这个上访人数已比2012年下降了56%。因此,在政法委书记的眼里,律师鼓动群众上访,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称之为“孬种”,可以看出他对律师的这种行为极其恼火。众所周知,律师作为一种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或处理其他法律事务的社会专业人员,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就算是个别不良律师从事违法行为,影响了律师的整体形象,但就此例来说,律师建议群众上访,不管上访的问题有理无理,政法委作为党领导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能部门,应该正确对待群众上访,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绝不能以“压力”为借口,以“恼火”的心态,堵塞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所以,政法委书记称律师“孬种”,表面看是对律师有意见,实质上是对群众信访有意见。

  在群众信访面前,律师不是“孬种”,政法委书记也决不能“缩头”。近几年来,因执法不公、官员渎职、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原因引起的信访案件有增无减,所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各种利益关系、利益纠纷上。群众来上访,总带有一定的目的和愿望,总是希望相关部门和领导能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并有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而在这过程中首要前提就是,群众要能自由、通畅地表达利益诉求,要有一个官民对话交流的平台。如果群众连表达的机会都没有,甚至连见领导一面都困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更遑论事情的解决了。因此,要保障群众的合理权益,首先就要保障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畅通。

  要积极面对。越是形势严峻,越是任务繁重,我们就越是要以一种积极向上、自信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要勇于担责、积极履职,不推诿责任,不敷衍态度,不逃避问题,绝不能踢皮球,不能把责任推给群众,也不能把问题推给下面,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是什么问题就讲什么问题,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要让群众看到一个负责、务实、高效的鲜明态度。

  要主动作为。首先要主动掌握情况。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研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摸底排查,对辖区范围内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其次要主动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根本办法。对存在的矛盾问题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和排除,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让小事情酿成大事件。同时,要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在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问题的同时,切实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坚决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