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终于要常态化、制度化了。这是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办法”明确了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公开选拔的标准和不得参加选拔的七种情形,规定了以考核审查为基本方式的选拔方法,并明确了确定职级及待遇的原则。
在法律从业者中打通职业流动的渠道,是舆论多年来的呼吁。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被普遍期待将有助于化解法律共同体内部的分裂,增进“在朝”与“在野”法曹的相互理解与沟通。在我们这个“官本位”根深蒂固的国家,作为“民”的律师长期被看低和打压。而法官、检察官虽有“官员”的身份,但在司法高度行政化的现实之下,要实现比公务员更高的薪酬待遇,总面临着太多的实际难题。
对于法律人来说,职业选择似乎成了一个平衡术。做律师还是做司法官,成了选收入还是选地位的选择题。站在国家的角度,法律人理想的职业选择是先做律师,实现财务自由;再做法官,追求职业荣耀。
这也是众多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前两轮的司法改革中亦有这一吁请,也得到了最高司法机关的肯定。作为一个实践样本,早在十多年前,最高法院就曾面向律师群体遴选法官,但应征者寥寥。如今再推从律师中选拔司法官员常态化,同样要面临当年的追问:为什么律师不愿进法院?
一个面上的解释是:对于年收入几十万、还要为财务独立奋斗的律师来说,转行当法官的确要面临经济上的压力。但对于年收入上千万的资深律师来说,家庭财务已经独立,赚更多的钱也只是个数字,法官收入多少对他们其实并没有太大影响。这些高薪律师之所以也无意竞逐法官岗位,原因自然还在收入之外。他们更在乎的,或许更在法官这个职业能否拥有法律从业者的最高荣耀。
十几年过去,司法环境是否已经转好,并可以一扫之前的尴尬呢?被多家媒体援引的一个佐证是,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法学教授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中选拔了五名高层次法律人才。不过,这五名“高层次”法律人才中,有多少法学教授、多少律师,报道均语焉不详。说“部分高院也从律师、法学学者中选任了一些法官”,最被舆论关注的,还是上海著名的“千万律师”商建行,今年转行当了法官--这也只是个案。
要让律师进法院从个案变成常态化,光有一纸“办法”还远远不够,关键在于如何修复流失的司法公信,让法官依法履职有更多的制度保障,让社会对法官的尊荣有更多的认同。只有栽好梧桐树,方能引得律师来。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