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南阳市检察院获悉,方城县农业局违规推广新麦26种子,导致该县小麦减产2亿斤案件最近有新进展,该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涉嫌滥用职权,于7月27日被刑拘。据调查,刘会合之妻薛玲是方城县兆丰粮食合作社的负责人,该合作社于2012年8月购进新麦26种子2.5万公斤,在刘会合的帮助下向群众推广销售,获利9000元。(8月1日《大河报》)
身为农业局官员,应该懂得农民种田的不易,应当推广科学种田,而不该不做实验不调查研究当地的土壤墒情,就武断地强行推广涉及自家人生意的麦种,致使麦收减产,坑农害农。这种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做法,就应当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有道是:农业局长不为农,推销孬种坑苍生。滥用职权谋钱财,无良夫妇当严惩!另有诗为证:推广新麦为牟利,如此敛财忒不义。假公肥私应严惩,勿使祸首坑农地。
文/常少杰 诗/蛟潭月影、提恩畅 题/卯日星官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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