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姚木根被查当地不知情可常态化

2014年03月25日 07:36   来源:法制日报   刘武俊

  查案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是纪检监察反腐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也是对查办腐败案件的新要求

  3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就在同一天,当地省委机关报刊发了一篇署名“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姚木根”有关纪念第22届世界水日的文章。由于被查消息与文章见报同在一天甚为少见,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省政府官网也在当天转载该文。这表明江西省委机关报和省政府官网事先都不知道姚被查处。直到中纪委网站宣布姚被调查和被网络关注后,《江西日报》数字版隐去了当天的相关版面和文章,江西省政府官网也迅速删除了该文章。

  笔者认为,尽管副省长被查,省委机关报、省政府官网不知情这一现象比较少见,但从一个侧面印证和诠释了查案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这一反腐新变化,也表明查办此案没有发生跑风漏气的提前泄密情况。查案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表面上是说明纪委的权力上收,实际上此举进一步增强了纪委办案的独立性。

  查案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是纪检监察反腐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也是对查办腐败案件的新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强调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就意味着中纪委查办省级高官腐败案件,是以中纪委为主而无需事先征得当地省委的同意,只需在采取措施时通告省委即可。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为主”原则。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为主”让上级纪委牢牢掌握了办案的主动权和主导权。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反腐败威慑力的关键所在。

  现行纪检体制是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实行双重领导,但以同级党委为主。加之纪检部门的人事、财务等均由同级党委负责,纪检部门对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工作实际上开展难度较大。如今落实“两个为主”原则,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纪委在查办案件时受到同级党委的不当干扰,从而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也可以有效避免下级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问题。近年来,个别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因查办案件难度较大、受干扰压力大等种种原因,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腐败行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做到“两为主”、“两报告”,有利于树立上级纪委的权威,加强上级纪委对查办案件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防止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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