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评论:"地铁禁食"看似严苛实则无奈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地铁内是否应该“禁食”的话题,又激起了争议。(2月20日《人民日报》——北京地铁车厢内拟禁止饮食引争议规定被指难执行
北京地铁“禁食”的话题再度引发争议,对此,笔者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表示:反对地铁“禁食”。
理由一,“禁食”有违人性。任何法律必须符合天理。天理是什么?天理就是符合人类生存发展的一些天经地义的戒律,比如大家所能想到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当然也包括“人要吃喝”。既然飞机上能吃喝,汽车上能吃喝,高铁上能吃喝,为何地铁里就不允许吃喝?坐地铁,不允许孩子喝水,不允许低血糖病人进食,还谈何人道?反观之,飞机上吃喝,汽车上吃喝,高铁上吃喝,又严重影响了多少人的“交通安全”?
理由二,北京地铁“禁食”不切实际。地方立法,应符合当地实际,也即“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可照搬其它地区或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北京立法,不一定非得“向香港看齐”不可,毕竟,香港不是北京。北京的人口2000多万,有些职工,工作在北京,安家在河北,每天“人在路上”高达近4个小时,挤时间在地铁里喝口水、啃个面包还来立法并加以“禁止”,谈何“以人为本”?
理由三,执行难。立法,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儿。有了法规,就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是立下法规地铁“禁食”,而见到乘客喝口水却又羞羞答答不去执行到位,这样的法律就是一尊“稻草人”。
当然,笔者反对地铁“禁食”,也并非鼓励地铁饮食;作为乘客,能不在地铁饮食更好;而作为地铁管理方面,当多做些宣传,请大家自觉地尽量不要在地铁饮食,要形成一种舆论导向,这才叫“实事求是”。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