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使中国式财产申报制度更加成型,也给2014版“打虎灭蝇”正剧注入令人期待的新戏码。中央巡视组、地方巡视组等专门机构应加大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力度,尽早抓出一些因说谎而被惩处的典型案例,昭告天下,以儆效尤。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样做的警示教育效果不亚于打几只“老虎”。
在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群”当中,关于监管个人和家庭财产等的制度堪称“制度之王”,因为它把住了公权质变的临界点,看住了利益冲突的敏感点,是腐败治理体系牵一发动全身之肯綮。其实,中国的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已具“兼容”西方财产申报制度的“后发”优势,因为其报告内容更宽,且须报告的人群更广。以往之所以出现严重的“制度空转”,症结在宣示有加、问责不足,刚性不足、弹性过大。比如财产“真报假报一个样,报多报少一个样”,造成不诚信官员“说谎成本”太低。甚至一些潜藏于“腐败黑数”中的人,在过大的制度网眼中把不义之财“落袋为安”。
如今,这项中国特色十足的反腐制度“升级版”横空出世,有望早日结束体制内“说谎者”的好日子。因为按照《通知》要求,从厘清谎报瞒报责任到明确抽查核实机制,有不少是党内诚信体系建设的破冰之举。这就如同把牢权力监督链条的“最后一公里”,才能把党和人民对公仆的勤廉压力传导到位。行百步者半九十,这“最后一公里”或许最艰难但也最有意义。
笔者认为,《通知》从实体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至少有四重深意。一是对原有制度失效的救济纠偏预期,通过抽查、核实、问责等补齐制度缺项,形成监督闭环效应,设定制度底线、红线和高压线;二是对失德失信者的倒逼作用,把不诚信责任“还给”个人、剥离组织,对财产来源不明者形成巨大震慑,直至让“房叔房婶”无处藏身;三是正本清源的导向机制,特别是从新任领导干部开始,让洁身自好者受褒扬,欺上瞒下者受惩戒;四是对贪腐动机的预防阻遏功能,组织查核将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加上调离岗位、免职、剥夺后备资格等问责硬招,使贪腐者的成本收益账越来越不划算。
对于监管干部和治理腐败,《通知》“含金量”很高。但制度的生命在执行,要让其管用有效并真正“落地”,除了文章开篇提到的多抽查、抓典型之外,笔者还有两个建议:第一,抓好新任领导干部的个人报告事项公开试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第二,公务员入职时即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实现相关信息的可提取、可检索、可追溯、可比对。▲(作者是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