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都自我举报了,就不能满足一下?

2015年07月17日 07:12   来源:红网   宋鹏伟

  7月15日上午,交通运输部通报了该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情况。“办公厅2人、综合规划司3人、公路局2人、运输服务司1人、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2人、国际合作司1人……”在近期刚刚结束的部机关干部选任工作中,有1名局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和12名处级干部考察对象,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这些被瞒报的事项主要集中在领导干部个人或其配偶名下的基金、股票和房产。有人未报告本人及配偶名下多达4套房产和车位共计235.06平方米,还有人未报告配偶持有基金市值高达167万元。(7月16日新华网)

  一个部委就有13名干部瞒报财产,相信在被考察对象中所占比例不低,如果不是“凡提必查”制度的施行,瞒报行为也许还不会浮出水面。被组织列入考察对象,显然是被提拔的必要条件,在此人生关键时刻,他们为何会铤而走险、出此下策呢?

  一个很自然的解释就是,这些财产见不得光,所以不得不瞒报。从披露的情况来看,瞒报财产多集中在配偶名下,有人瞒报多套房产,市值至少有数百万元之巨,如果是福利分房,购买价格很低,自然也不会瞒报,倘若是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合法,又何必要瞒报?一百多万元的基金市值,合法收入似乎也可以解释,之所以选择瞒报,是否因已申报财产已经足够巨额,以至于再添上一百多万元就看起来太可疑了呢?

  详情不得而知,但瞒报既然已成既定事实,就不应继续回避和宽容,仅以“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一笔带过,而是应当顺着这条线索,由纪检监察部门彻查其家庭财产状况,以核实其是否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遗憾的是,通过多地对漏报与瞒报的处理不难看出,多数处理还只是仅停留在不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和组织内部处理的层面,鲜有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例,这无疑助长了很多人瞒报的气焰——只要我不想升官,瞒报也无妨。某种程度上说,财产申报是贪官与纪检相互角力的一张考卷,若心存侥幸者纷纷被严肃查处、无一漏网,则可为肃贪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反之,则意味着这项制度有被架空的危险,其威慑力只会因时间的推移而衰减。

  “凡提必查”制度的确立,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情况出现,让经得起检验的清官能够脱颖而出。倘若早有这项制度,国家发改委也不至于出现腐败窝案,一年中有11名司局级干部因贪腐落马,反观此时的交通运输部,十余名干部的瞒报行为仿佛就是正在铃声大作的预警,如果再轻轻放下,日后若发现他们的贪腐行为谁来埋单?

  “及时发现隐患,果断处置险情,挽回巨额损失……”这些熟悉的语句,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人家都自我举报了,就不能满足一下,让正在交通部专项巡视的第十二巡视组查一查吗?有问题,说明了制度堤坝的威力;没问题,还他们一个清白,有何不可?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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