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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艾滋病患者进公共浴室非歧视

2013年10月14日 10:14   来源:千龙网   池墨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北京市性病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中心主任吴昊认为,公共沐浴场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肤病患者入内是出于对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虑,而且在游泳池和公共浴室这样的规定和警示其实历来都有。但根据艾滋病病毒的生物学特性和生存情况,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肤的接触是不会传播的。>>>新闻细读

  虽然根据艾滋病病毒的生物学特性和生存情况,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肤的接触不会传播,但是,却不排除会通过破损的皮肤传播,因此,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池,可以说是对大众健康的保护。然而,该办法却被有些人士认为是歧视,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有“偏艾”之嫌。

  诚然,作为公民,艾滋病患者享有法律赋予自己的公民权利,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受到平等的待遇,但是,在特定的场合,艾滋病患者显然还是不能像健康人一样无拘无束的,必须考虑到给他人带来感染的风险。

  艾滋病患者当然需要得到尊重,但公众的健康也需要得到保护!两权相遇取其重,公众的健康显然要大于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池的权利。

  而禁止艾滋病患者也是有据可依的,出于对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虑,一些公共沐浴场所会明确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肤病患者入内。在法律层面上,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也是有法可依的,法律规定,明知有性病而又故意传播疾病予他人的,是一种违法行为。既然禁止性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而艾滋病作为性病的一种,当然也在禁止之列。

  虽然艾滋病毒通过完整皮肤的接触不会传播,但是,不排除进入公共浴室的客人有皮肤破损者,这些人群,不排除他们有被感染的风险。一些人士将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浴室看做是对艾滋病患者的一种歧视,有点上纲上线。若是按照这种观点,那么,禁止性病患者和皮肤病患者进入浴室,是不是也是对这些人群的歧视呢?

  应该说,禁止性病患者和皮肤病患者进入浴室是没有争议的,有关人士必须明白,艾滋病属于性病,作为性病的一种,艾滋病患者理应被列入禁止进入公共浴室的人群范畴,因此,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是出于对大众健康的保护,而非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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