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新设行政许可给民企带来利好

2013年09月29日 07:1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苏群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对新设行政许可进行了严格限制,强调:今后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要严格控制新设有关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方面的行政许可。凡通过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能够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凡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能够

  解决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

  今年人大会议期间,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中所说的一段话让人印象深刻,他说:“不是说政府有错位的问题吗?那就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这是削权,是自我革命,会很痛,甚至有割腕的感觉,但这是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的愿望。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决不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更不能搞变相游戏。”

  《通知》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政府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心。

  简政放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是为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而审批手续过多,门槛过高,一直成为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十分头疼的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自2005年以来,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36条”和“新36条”,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障碍。由于观念的滞后,一些地方官员对民营企业或多或少地还存在歧视性眼光,国企还是成为他们优先考虑的选项。部门利益的驱动也使得政府部门新设行政许可成为可能。

  调查显示,今年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效益增速普遍出现回落,一半以上的企业反映存在人工成本攀升、原材料价格上涨、资金压力紧张、融资成本高、招工难等问题。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已取消和下放了200多项与行政许可相关的事项,其中取消和下放133项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和下放89项管理层级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然而,一些地方政府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为了图管理方便,往往随便增设行政许可,给企业增加了新的负担和成本。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把对国有企业的行政许可,也不合时宜地套在民营企业头上。如,对于民营企业自筹资金项目也要求实行公开招标,这不仅违背了公开招标的意义和初衷,也给民营企业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成本。民营企业项目资金由其性质决定,自己的钱自己用,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一方面让“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上“市场的手”,并严防重新归位;另一方面,也让政府从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中解放出来,用更多的精力做好为企业和公民的公共服务。这对民企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期待《通知》精神能实实在在落实,广大民营企业在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收获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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