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4月22日中国政府网)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相对行政许可审批来讲的,它大多数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派生”出来,作为一项辅助性和替补性及相对监督性的工作来实施的。这其中,有些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些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务院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陆续取消和调整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既有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还有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此而导致,一些该放的权却没有放开,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之间出现了失衡。
此次《通知》的下达,是在今年国务院各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对涉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一方面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另一方面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实施部门要在一年内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此举无疑是对权力的进一步约束,是简政放权工作的继续深化。其意义就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之“手”的约束力,充分激发市场的活力,增强发展的动力。这也让我们看到本届政府的务实与智慧。
孟德斯鸠曾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然而,约束权力过程不会一帆风顺,会充满反复与坎坷。这也注定了简政放权的实施,需要以一种大智慧,分步骤、分阶段来进行。一方面要坚定信念,对该放开的权力决不保留。当前,简政放权工作到了“深水区”,需要啃“硬骨头”。以非行政许可审批为例,虽然表面上是相对独立的,但实际上与行政许可是相互联系且又密不可分的,甚至是有机组成部分。行政许可范围外的,就以非行政许可的名义实施管理和监督,其实是对权力的强化。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实际就是啃了一块“硬骨头”,彻底堵死了权力暗渡陈仓的渠道。
另一方面要有智慧,逐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社会的发展需要秩序,百姓利益的实现是建立在政府对社会的高效管理之上。政府的权力不是越少越好,在涉及国家整体发展安全,事关百姓基本生活保障等领域,以及目前靠市场自发调节还不成熟的领域,就需要有政府的管理。但对于那些市场发展已经成熟,政府干预反而会起阻碍作用的,就要放开权力之手,将“关口”后移,起到监督之责即可。这就要求政府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调整管理范围,同时要尽力避免“放权”过程中的反复,不能一边做减项一边做增项。此次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在政府已经公开权力“家底”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杜绝了暗箱操作的空间。简政放权工作正是需要以这样的智慧不断推进。
《通知》还要求,清理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清理工作方案要于2014年5月底前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后实施。对国务院各部门来说,可谓时间紧、任务重;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讲,又将再次享有政策带来的重大利好。这是国家之幸,更是民之幸事。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