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公共服务区域对读者年龄放宽。此前,进入总馆北区中外文文献开架阅览区的读者必须年满16周岁才行,如今读者只要年满13周岁,便可入馆。少儿馆则改为12岁以下均可。三岁以下的孩子可在家长的监护下在专门的区域看书。(9月11日《中国文化报》)
日本学者七田真认为,“3岁就能轻松阅读书本的孩子,终其一生都会有读书欲”。儿童阅读,是“花的事业”、“根的工程”,孩子养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不仅会造就喜爱学习的性格,这种习惯对国家发展、民族气质的培养,都是积极的熏陶、影响和推进。
国家图书馆在国内率先接纳3岁少儿,不仅是对图书馆公共文化功能的挖掘,更是对读书工程的开拓性发展。在读书面前,只有平等的公民需要,没有身份和年龄的差别;只有无微不至的文化服务职能的延伸,没有政策歧视和忽视。《公共图书馆服务发展指南》要求的:公共图书馆负有特殊的责任支持儿童学习阅读,鼓励儿童使用图书馆和其他载体的资料。
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注重儿童阅读,比如澳大利亚的图书馆每周有固定时段是故事时间、阅读时间,邀请父母带孩子一起到图书馆参加活动,跟着馆员阅读、讨论、做游戏。纽约皇后区公立图书馆对小婴儿也开放,刚满一岁的小读者可以抱来听故事。日本将儿童图书馆建在公园里,使孩子们既可以享受园中的绿地、湖水,又可以享受儿童图书馆的精神乐园。公共服务措施到位,读书充满了趣味,孩子得到了文化熏陶。
遗憾的是,因为小孩的阅读会影响公共阅读氛围,很多图书馆不愿对儿童开放,不仅剥夺了孩子的读书权,更让公共文化服务出现了缺憾。国家图书馆的作为,不仅具有示范性,更体现了包容的文化胸怀。“开放低幼儿童阅读对馆员而言是种挑战,安全和管理的压力不言而喻”,越是迎难而上,就越能凸显国家图书馆对儿童阅读的重视,尤其具有文化和社会价值。
孩子没有机会阅读,只能和电视、电子游戏相伴,加剧了儿童阅读危机。数据显示,美国儿童在4岁后进入独立的、自主性的大量阅读阶段,而中国儿童平均要到8岁才能达到这个水平。我国3.67亿儿童人均拥有图书1.3册,儿童读物拥有量在全世界排名第68位,是以色列的1/50,是日本的1/40。
因此,应该让3岁孩子成为更多图书馆的常客,让公共图书馆竭尽所能,在文化开放性、服务性、个性化方面,为小读者提供信息化、舒适化的阅读环境。让他们乐于看书,让“书香中国”越来越浓。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