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犯事被拘留 孩子不是减刑的道具

2016年07月21日 13:44   来源:中国江西网   周运华

  7月17日,一女子在深圳北站拉客逃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辖区派出所民警行政拘留。不曾想,没多久竟有人将女子的三个娃娃扔给派出所,疑似向警方施压。三名小孩均为6岁以下儿童,最小的仅有2岁,孩子父亲拒绝领回孩子。目前,深圳北站铁路派出所已经三名儿童安置于深圳市救助站照顾,孩子情绪状况良好。(7月20日新浪广东)

  俗话说的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一女子在深圳北站拉客逃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辖区派出所民警行政拘留。那么,家里的孩子怎么办?要吃要喝要洗谁来管?有人想了一个招数,把幼小孩子送到派出所,这无形中是在给派出所施压,出了一个难题。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妈妈被警方拘留,孩子怎么办?这是执法机关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三个幼小孩子的妈妈犯事被刑拘,只好到当地派出所哭喊着要寻找母亲。通过核对信息,警方发现三兄弟的母亲7月17日上午在深圳北站因拉客逃票扰乱公共秩序被民警处以5日行政拘留,此时正在派出所内。没想到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小孩们就被大人送到这里“讨人”,给警方施压。

  那么,是不是因为看着这几个小朋友的出现让人感到可伶,就会放当事人一码?民警告诉记者,女子的处罚并不会因孩子们的行为减轻。该母亲也不愿告诉警方其他可以帮忙暂时照顾孩子的家属或者朋友信息。由于警方不具备照料儿童的条件,只能选择将孩子送到市救助站暂为照料。

  家长被拘留,那么未成年孩子该谁管?根据2015年1月1日实施,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其中七种情形人民法院可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包括第二种情形: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第三种情形,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家长犯事了被刑拘,孩子是无辜的。如何照顾好这几个孩子?常驻救助站可谓是想了许多办法。比如:给孩子生活上安排好、给孩子心理疏导等等,并通过其它的方式寻找孩子的父亲。足以可见,社会的细心就在还是蛮给力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救助站在温暖还是没有自己的家温暖,救助站在好还是没有自己的爹妈好。为此,为了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还是希望孩子的父亲早点接孩子回家。孩子的母亲也为之的孩子想想,别做违法的事情来,为了养活自己孩子,从派出所走出以后,还是想想其它的出路,可以找一个好的固定职业。毕竟,孩子需要养活,更需要健康成长,这是家长的责任所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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