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自2013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按梯次收取退票手续费。(8月26日《新华网》)
可以退票,比粗暴简单一句话拒绝是服务进步,也是态度的转变,值得肯定。同时,根据时间段作出梯次退票游戏规则,也是可取的。
制定梯次退票的明规则的作用是,一方面,它郑重的告诫乘客,买票谨慎,否则,一旦考虑不周到,或者草率购买车票之后要退票,经济上会有适当的损失,因为,浪费一张票,就浪费了公共资源,这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当下运力紧张,人们出行难问题严重,所以,这是合理的;另一方面,这也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相当于一种“合同”约定,同时,事先公开,也更透明一些,乘客和铁路服务部门都按明规则办事,公开合理。
不过,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梯次退票费收取比例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要向公众公开并说明,而不能揣在兜里不“晒”出来,让公众不明不白的接受“梯次退票规则”。
据悉,梯次退票分三个档次:一者,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二者,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三者,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从时间节点设置来说,没什么问题,因为时间越充裕,退票越有可能重新卖出去,浪费的可能性小,反之也成立。
值得关注的是,在三个时间节点范围内,铁路部门提出的梯次退票费比例是否合适,当下没有说明理由,也留下了信息空白,公众对梯次退票费收取比例一头雾水。比如,梯次退票费收取比例是怎么算出来的,是否具有合理性,需要向公众公开并说明理由,也应该让公众知道,而不能蒙在鼓里。
笔者认为,一者,梯次退票费的收取比例必须符合一般性客观事实,能让人信服,而不至于让人觉得太离谱;二者,公众对梯次退票费收取比例是如何算出来的,有知情权,不应该把公众变成“不明真相的群众”;三者,退票费收取一定退票费,铁路部门与乘客要相互支持和配合,所以,事先公开收取梯次退票费比例的理由、计算方法,才便于实施,也才能更好的执行,如果事先没有让乘客心服口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就会遇到阻力,给工作带来麻烦,并人为制造社会麻烦乃至社会矛盾,这既是乘客不愿看到的,相信,也是铁路部门腻主其工作人员不愿看到的。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