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全国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将于8月展开,这与2011年的第一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相比明显不同的是,此次审计将由第一次的“三级审计”(即省级、市级、县级三级地方政府),延伸到“五级审计”(即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五级政府)。显而易见,把乡级政府债务情况纳入审计无疑是有效堵住方政府性债务恶性膨胀的一个重要举措。(7月30日《新京报》)
审计署对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并非首次。2011年3月至5月,该署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市(地、州、盟、区)、县(市、区、旗)三级地方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市级、县级)的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万亿元。但这次审计没有包括乡级政府的地方债务,乡级政府肩上到底扛有多少债务是无人知晓也无从知晓的。
而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间开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抽查审计中,审计署仅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仍把乡级政府性地方债审计剔除在外,这给一些乡级政府随心所欲借债举债留下了巨大操作空间。也正是由于无人、无部门强力监管,全国为数不少的乡级政府纷纷成立以融资为主要手段的乡级开发性国有公司,并打着城镇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等旗号向当地金融部门融资,而当地金融部门见是政府背书便放心的予以借贷,几乎是到了“想借多少就放多少”的最高境界。
有媒体报道称,沿海某县一乡镇以农房改造为名成立一家融资性公司,一方面大量拆除民房并进行大力度补偿,同时大力度建设集中式居住小区,然后将分散居住的三四个村农民赶进高楼。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的形式把农业用地转换成工业用地,再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引进工业项目,从中赚取土地级差地租。但由于需要为农民居住小区建设相应配套的设施,再加上项目引进需要一个相当长时间的间隔,特别是一些引进项目难以“从纸上走不下来”,最终造成大量的投入资金出现长时间沉淀。而为避免在建设工程出现资金链断裂,该镇是旧债未还、又借新债,最后是债台高筑,几年下来政府性债务竟超过了10亿元。“一任借债、数任难还”,已成为当地百姓对镇政府的讥讽。
合理借债未尝不可,但必须适度控制,并能保证不得挪用。而现实却是一些乡镇利用融资平台借到大把钞票后,美其名曰说是用于城市改造建设,实际上拿出一部分用于兴建办公大楼,先天下之乐而乐之;有的乡镇则把借到的钱用于发放奖金补贴,在“再苦不能苦自己”的支配下,该发的超发,不该发的照发。
渣打银行日前发布的《亚洲债务大起底》报告估算,截至2012年末中国政府债务占GDP的78%,这个数据没有包括乡级政府的地方性债务。以沿海地区某市为例,全市70多个乡镇中,地方性举债最少的一二亿元,最高的则超过了十亿元。当地人大部门提供的一份调查材料显示,该市各乡镇平均负债率已超过70%。正如一财政部的人士所言:“在一些乡和县,地方政府财政和债务问题非常严重,特别值得重视。”
尽管现在还未对乡级政府地方债进行审计,但通过建立融资平台举债的乡镇肯定不在少数,所以把乡镇债务关进“审计笼子”刻不容缓,当务之急是要摸清底数,有的放矢的提出应对之法,并要对无节制举债的乡镇进行严格控制,促其尽最大努力减少债务并将债务数额控制在合适的区间内,真正把融资借来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与此同时,要推动相关规范约束措施的落实,对举债过多且用于修建楼堂馆所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该撤职的要坚决撤职,唯有如此才能给盲目举债发展的乡镇套上“紧箍咒”。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