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说考试前先要上路当一回协管员,否则考过了也不能拿驾照。”7月27日,广东珠海刘先生向媒体报料称,他按照规定只需要通过最后一科安全文明驾驶理论考试就可以获取驾照,但驾校却要求学员必须先上路当一回协管员,否则无法拿到驾照。珠海市交警部门回应,只是一次交通体验活动,“可以加强学员的交通安全意识。”(7月28日《羊城晚报》)
李英锋:平心而论,不少驾驶人并不能清晰地感知自己不规范的驾驶行为或习惯对交通文明的负面影响,如果申考驾照的学员当一回协管员,进行相关的交通体验活动,对上述问题就能够有更直观的感触。
屈正州:但这种人为抬高驾照申领门槛、刻意为申领驾照设置附加条件的做法,涉嫌对公民正当权利的侵犯。人们为了掌握驾驶技术,已经花费了大量时间,只求早日拿到驾照。现在,有关部门却又在法定程序之外横生枝节,无端抛出这一附加条件,令学员们情何以堪?
李英锋:学员们只是当协管员,而不是正式的交警,并不独立指挥交通,处置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只是配合协助交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技术含量并不高。同时,协管员不会涉及责任和风险问题,即便有责任也应该由交警部门承担。
毕晓哲:驾驶员和协管员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角色,甚至风马牛不相及。当好协管员未必能当好驾驶员,而一名驾驶员有没有协管员经验,也与是否安全驾驶、技术过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当地交警部门硬生生将“当一回协管员”作为拿到驾照前置条件,实际上是一个“拉郎配”的做法。
屈正州:考驾照先当协管员这样的“交通体验活动”,还是趁早作罢的好。一项有悖行政许可的原则规定,无论它以何种冠冕堂皇的名义出台,都是难以得到民众认同的。与这种滥设附加条件的行政许可相对应,那种为公民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的便民原则,倒是更应当提倡。
毕晓哲:除珠海市之外,目前黑龙江哈尔滨市、江西新余市等地都开展了类似的交通体验活动。有关方面应高度重视,尽快查处和取缔这类违法违规行为,让驾驶员的归驾驶员,让协管员的归协管,还考驾者一个干干净净的考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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