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罚款有任务?社会投资“电子眼”来罚款?广东省政协委员林佑钦在今年省两会上的提案中对此提出质疑。省公安厅近日答复表示,去年已开展电子测速投资主体清理专项行动,并重申公安机关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交警考核指标,同时建议财政部门每月公布罚款数据。
“史上最严交规”下,驾驶员对各种隐藏在暗角的“被动违章”是担惊受怕的。尽管有些违章拍摄有其理由,比如限速、禁止压线等,但惩罚手段却可能引发牟利的联想。尤其是一些违背交通常理、预告明显不足的交通指引和标线,让外地车特别容易中招。
尽管交警的监控技术在走向公开透明,但交通管理和驾驶员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未得到多少改善,甚至变得更加纠结。虽然不少地方公开了电子眼的位置,但如果相关设置不合理,司机也难免出现一不留神的违章。比如,从陡坡下来突然限低速,司机稍有疏忽就会中招。又如,实线和虚线的划分如果不科学,也可能造成大排长龙或违规越线。驾驶员的种种违章,往往都会被指是自身素质所致,而当事部门未必会去检讨其道路设计和设施管理。这自然就会引发“用自己的懒政对别人进行惩罚”的联想。
与此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常常被人们质疑。按照省公安厅的回复,交通罚款早就实行了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罚款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作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组成部分,由同级政府统筹使用。然而,在常人的揣度中,违章拍摄这个“日进斗金”的行当,背后难保没有某些利益集团的插手、保护和营利。尤其在一些偏远的地方,违章拍摄的标准、位置、频率如何设置,直接关乎当地财政收入增减,能否做到自身过硬经受监督,也令人心生疑虑。
按省公安厅的说法,一直到年底广东都在对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再排查再治理,对所有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然而,民众关心的是排查过后,当地又死灰复燃、借尸还魂怎么办?强大的地方利益和个别部门的创收手段,如果不放在阳光下曝光,单靠其自律,这个畸形的产业链就不会真正终结。通过罚款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初衷,就会蜕变成“让驾驶员可持续的犯错”和“让有关部门可持续的盈利”同步进行的恶果。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