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四川招生组多次重申,不承认四川“二级运动员”的20分高考加分政策。他们表示,这是为了让更多真材实料的优生进到清华大学学习,并且“教育部规定高校招生有自主权。”(6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大学的办学自主权,按照我国《高等教育法》等的相关规定,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校内事务不受外界非法干预外,还包括招生。一所大学喜欢什么样的学生是其自主权。只要这样的招生自主权的行使没有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外界按理说就无可置喙。
就加分而言,并不是说只要考生符合了当地的加分政策规定,且加分后上了某所大学的录取分数线,那么这所大学就必须要录取他。一般而言,只要加分是合情合理的,招生大学既认可这样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学生的素质,那么考生就能被成功录取。相反,如果不被大学认可,那么大学就有权拒绝录取。
从2008年开始,清华大学四川招生组便不再承认四川“二级运动员”的加分政策。对于这样的做法,那些享受了加分的考生和家长,想必一定很无奈,甚至很愤怒。但是,清华大学有招生录取的自主权,外人不应干涉。对于清华大学这一做法,我们也该叫好,因为他们一方面坚决地行使了自己的法定招生自主权,另一方面对高考加分政策再次敲响了警钟。在这方面,美国哈佛、耶鲁、麻省理工等世界顶级大学多次谢绝录取我国高考状元就是很好的例子。
只要有更多的大学按照自己学校的标准去录取考生,各种不合理加分政策才会逐渐失效而不再成为公平的壁垒。这样做,大学的招生、办学自主权也会越来越硬气。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