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80后”如何面对文学发声

2013年05月31日 06:55   来源:人民日报   黄平
    近几年,媒体有不少关于“80后”一代为什么出不了青年文学批评家的讨论。这一方面固然因为媒体与批评界有所隔膜,过于追逐文坛的热点,不大关注青年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青年批评者与时代的隔膜,文学批评局限在高校、研讨会或者学术期刊内部,缺少向社会辐射的能量。

    对青年批评者的忧虑尤其集中于他们从事文学批评时所持的历史态度上:忧虑其依据这种或那种“总体性”的历史观,忽略不符合批评框架的史实,忽视了历史的复杂性;忧虑其将文学的历史性与时代感凌驾于美学标准之上,将文学批评变成了社会学批评或文化政治批评。总之,是忧虑在青年批评者那里,文学作为社会历史的附庸,文学批评重回庸俗社会学的老路。这种忧虑十分必要,也是需要“80后”批评者时时自省的,文学批评无论汲取哪方面的资源,首要的是守住文学的根本,一切从文学自身的规律出发。

    中国作家协会日前举办了“80后”批评家研讨会,讨论“80后”在文学批评方面的成绩与不足,以此审视这一文学批评群体的现状与未来。巧得很,就在会后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莫让青春染暮气》,各大媒体随即掀起了一场关于“80后”是否“暮气沉沉”的讨论,“80后”所背负的社会压力问题再次成为热点。某种程度上,这也表明“80后”一代的文学批评,不会限于纯粹的艺术范畴,而是和自身的精神历程密切相关。其实,放宽视野,哪一代人的文学批评,都不是单纯的文学艺术的批评,都是和自己的人生紧密缠绕。现在文坛上有一种苛刻的批评意见,指责“50后”批评家(作为“80后”的父辈)过于看重“文学性”,把文学窄化为“纯文学”。回到父辈们的青春岁月,我们会发现这种批评忽视了“纯文学”在当时的解放意义,谈论人性、语言、文学的艺术本位,曾经需要巨大的勇气。

    归根结底,如一些学者所言,文学批评需要破除“二元对立”的思维:文学批评既可以是对于人性与美的捍卫,又可以是面对社会历史的发声。二者从不矛盾,而是辩证结合在一起。从这一尺度出发展望“80后”的文学批评,在今天的历史语境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共勉:

    第一,文体的大众性。“80后”文学批评者多数受过较好的学院教育,不少人都经历过完整的本科、硕士甚至博士培养。这种培养体制有利于学术基础的厚实与知识结构的完善,但有时也带来批评文体过于欧化、学术化的倾向。当然,文体的变革也需要警惕矫枉过正,变成娱乐化的撒娇发嗲,或是博眼球的“酷评”。文体的大众性,应是在坚守学术本位的基础上,重视讲述的技巧、文章的结构与情感的铺陈,把批评文章变成一席盛宴,一场回味无穷的旅程。

    第二,议题的公共性。在现有的学术体制里,“80后”批评者被作为专家培养,这当然不是坏事,在浩瀚的现代知识体系里,不可能奢望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出现。不过,无论论述的议题多么细微,在深层次上都不应是封闭的,而是向全人类的精神历程开放。“80后”批评者目前表现出的对于“新人”问题的关注,对于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讨论,对于过度表现“自我”的文学的批评,都表现出这一群体对议题公共性的自觉珍视。

    第三,体验的时代性。在文学批评的漫长传统中,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问题意识”,每一代人的情感结构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可见的差异。上一辈的很多体验很重要,也就此写出了很优秀的作品,但未必在我们这一代这里构成有效的甚至是必要的问题。比如莫言写饥饿,写压抑,写生活的荒诞与变形,作品十分精彩,但很难让城市化一代的读者感同身受。和前辈相比,“80后”批评者不必担心自己的体验是“小”的,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而且只有从自己的具体体验出发,才能真实地走向普遍的道路。我们真正期待的是面对时代发言的文学批评,是从我们的时代出发,通过文学的反映与构想,来参与更普遍性的对话。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文学与影视应相互成就    2016年07月15日
  • ·李宝群:文学是阳光雨露    2016年07月08日
  • ·打造文学巨史尚须多方努力    2016年06月13日
  • ·为文学“浪客”冯唐鸣不平    2016年01月07日
  • ·文学和足球成网民“出气筒”?    2015年08月19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