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央纪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央纪委已下发通知,要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要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5月28日《东南商报》)
小小会员卡,牵连大腐败。清退会员卡是件好事,可以堵住官员贪腐漏洞,以免官员被小小的会员卡“卡”住,从中也看出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但是,会员卡是官员与赠卡人之间的私下交易,收受和使用具有隐秘性。如果清退不到位,赠卡人不配合,就很容易让会员卡只是名义上的易主,以后再有人送卡,官员也不会直接出面领取,而由家人或朋友代为领取,再行消费。这样一来,对会员卡的清退也就失去了意义。
此外,如果只清退会员卡,而不对收卡人的责任进行追究,往往会“按下葫芦浮起瓢”。会员卡被清退了,但烟卡、酒卡、油卡会不会变着法子粉墨登场?
此前,国家有关部门曾联合出台规定,要求购卡万元以上必须实名,但是商家和客户照样违反禁令,一年多下来,也未见哪个商家和购买单位受到处罚,购物卡实名制被指牛栏关猫,形同虚设。这次,清退会员卡能否收到实效,同样让人不容乐观。纪检监察部门如果敢公开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底清退了多少会员卡,并有办法对不退卡人员进行跟踪监控,才算动了真格。
由此看出,清退会员卡的决心已下,还要有配套的细则,如违反禁令如何处罚。现在,光下禁令,而不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只怕威慑力会大大减少。而且,发行会员卡是商家的秘密行为,并不需要备案报批,纪检部门又如何获得商家的制售会员卡信息?
为此,笔者给清退会员卡提个醒,要吸取购物卡实名制的教训,从源头抓起,对会员卡制作部门和卡的流向加强跟踪监管,定期核查,强制商家对会员卡实名登记,对免费赠出或低于成本价售出的会员卡,一查到底,才能堵住会员卡流入官员口袋,从而保持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