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党政机关建豪华办公楼的风气,关键是政府的权力运行模式,要通过民主法治建设,以“强势”维护法律权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地方政府花巨资建设豪华政府大楼一直是公众批评的热点。近日,国务院紧急通知:清查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这是自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本届政府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具体化。但在一些地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之风仍不绝于耳。最近,有媒体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某地一管委会人均办公面积达到453平方米,是国家标准的25倍。有些县级市甚至超过“中央国家机关正部级官员每人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的标准。顶风建造豪华政府大楼现象长期得不到纠正,根本原因在于它是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强势”的一种反映。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满足于国家的一纸政令,还需要从化解“强势政府”入手。
维护法律权威需要“强势政府”
在我国,社会上一直有所谓“强势政府”的说法。从法律的严肃性讲,政府强势是一种优点。维护法律的权威必须有强势。但我们社会中一般所讲的“强势政府”,更多地是强调政府的行政权威。这就需要具体分析。
从行政执法的性质看,这种强势与法律的权威具有一致性,应当肯定。但如果把“强势政府”简单化地解读为政府决定、决策实施的高效率,就有失偏颇。政府决策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的问题,合法合理的决策,效率高有利于社会进步。但即使是合法合理的决策也有一个合乎情理的问题。比如今年年初引发的新交规闯黄灯扣6分的争议,就有这个问题。此外,政府决策某些时候还有一个不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像地方政府把有限的资源用于建造豪华办公楼这一现象,舆论就早有批评。年初国家也已经明令禁止。但国内党政机关建造豪华办公楼的现象并没有遏制。据建设部的统计,中国662个城市、2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1/5的城镇建设存在“形象工程”(宽马路、大广场、豪华办公楼等)。显然,遏制党政机关建豪华办公楼的风气,关键是政府的权力运行模式,要通过民主法治建设,以“强势”维护法律权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服务人民需要将权力“关进笼子”
现代民主法治政府是服务于人民的政府。服务于人民的政府不仅表现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而且表现为政府的权力行使必须符合人民的利益。这就是2010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讲话时所强调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为什么政府在服务人民方面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因为在行使权力时,会有各种利益的干扰,特别是涉及政府、官员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时候。因此要有严格的权力约束程序。在运用涉及自身利益的权力时,政府必须要慎重。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越盖越豪华,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极坏。这样的党政机关大楼越豪华,它离开人民群众就越远,与我们党所提倡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的背离就越大,政府的公信力就越低,必须严肃对待。
依法行政方能打造政府公信力
从本质上来看,法治政府也必然是“强势政府”。这一命题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的“强势”来自法律的授权;二是政府要依法“强势”,才能真正建设法治政府。但从我国有些地方党政机关顶风违规建楼堂馆所,以及其他涉及依法行政问题的情况看,有的在社会管理中缺乏现代民主法治的合作理念,缺乏对自身利益的限制,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不够。有的则是在依法行政方面的自觉性和力度不够,甚至常常不惜为了息事宁人而破坏法治的权威,给某些利益群体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错觉,有的因此反而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这就必然不利于法治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社会管理是通过社会共同体实现的。如政府、法院、协会、学校、医院、工会、学会、联合会等等,都是社会管理的一员。依法行政,才能够保障政府作为社会管理合作者的一方,担负起社会共同体中比较特殊的任务,即政府以一种服务的方式,承担其他社会共同体难以胜任的任务。因此,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必须严格依法,尊重民意,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越造越豪华的趋势,打造既廉洁又具公信力的政府。
(作者为中国检察学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政党理论研究所所长、教授)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