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每个法律人的信仰,在追寻梦想的道路上,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一个法官的坚定与执着,果敢与担当
一转眼,我到法院工作已经5个年头了。头顶天平,手执法槌,端坐于法台之上定分止争,这样的情形,对于10年前的我而言,还是心中一个瑰丽的梦想。彼时的我,是一名公司“白领”,有着不错收入,过着时尚生活。因为对法官这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心存向往,我弃商学法,曾经的梦想也成为如今最真实而平凡的生活。1000多件案件的历练,让我更加读懂了法官这个职业,读懂了什么是基层法官心中的法治梦想。
我至今都忘不了3年前的一幕:一起保险赔偿案审结之后,原告老郭激动地握着我的手说:“厉法官,像我这样的案子从来都是保险公司胜诉。今天,我却拿到了赔偿金。真心感谢您啊!”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老郭的新车因为车祸而报废,对方无力赔偿,而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因为老郭在交通事故中不担责,因此也无法获得自己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无奈之下,老郭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查询了相关资料后我发现,无责任便无赔偿的条款不仅出现在被告这一家保险公司,整个保险行业都存在这种情况。相关判例,无一例外都是保险公司胜诉。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通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依照合同履行。如果仅凭此判老郭败诉,简单又省事。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说服不了自己。就像一位老法官所说的,案件审得越多,下判决的笔就越沉。
司机有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司机没责任,保险公司反倒不赔偿,显然是隐性的故意逃责。保险法既然赋予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就应当承担先行赔偿被保险人的义务。怀着法治正义的满腔热情,我熬夜写完长达七页的判决书。我深知,即便是一个普通的判决,也当伸张正义,勇敢挑战显失公平的行业规则。
最后,不仅原告赢了诉讼,法院判决也战胜了垄断规则。一年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改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按责赔付”的条款被“代位求偿”条款所替代。我的判决,也编入了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经过这件事的洗礼,我对法官使命的理解愈发深刻。公平正义是每个法律人的信仰,在追寻梦想的道路上,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一个法官的坚定与执着,果敢与担当。
2011年年底,我承办的另一件案件中,邵大爷因3000多元工资欠款要不回来,把欠债人张某告上法庭。看着邵大爷无助的眼神,作为案件承办法官,我却怅然无助。欠债人张某始终不肯露面。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在送达环节上出了问题,如果解决不了,连庭都开不了,更别谈拿到钱了。眼前似乎只剩下一条路——登报。登报送达既合法又简单,但登报费用需要五六百元,这对邵大爷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我暗自对自己说:再努力一把,也许还有希望。
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在某研究所找到了临时雇佣人员张某。顺利送达完司法文书,张某在研究所领导和我们的共同劝说下,表示归还欠邵大爷的钱。临走前,一位研究所员工说:“就3000元钱,我原本以为根本没人管,没想到法院却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找到这儿。看来法院真是替老百姓办事啊!”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于我而言,却正是职业梦想的最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基层法官尤其需要做法治精神的传递者,用公平正义的判决,让越来越多的人信任法律、信仰法治。法治梦想如花,高贵典雅,追寻她注定要付出艰辛与汗水。而这,正是坚守梦想的意义。
(作者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