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作家文摘》4月9日《“契约先生”楼继伟》一文,深受教益。本着“有福同享”的精神,我愿意与本报读者一起分享受教育的红利。
文章说,新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和周小川履历相近,都是朱镕基时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制度设计者。行伍出身带给他的不仅是直爽的作风,更有几乎固执的坚持。当他的价值体系中充满了“市场经济”与“务实实干”之时,他更像个“契约精神”的布道者,于是,同学会中有人给他起了这样一个绰号——“契约先生”。
点题之后,文章第一部分是《契约的“内核”》。下面三段都是原文,为了保持原汁原味,我这里再次当一回“文抄公”或“搬运工”——
他的同学、同僚都知道,楼继伟喜欢谈经济、谈市场,在谈起这些的时候,他总挂在嘴边的,就是两个字——契约,如果要再加上两个字的话,那就是——契约精神。
蛇年的春节刚过,让交通运输部的官员们松上一口气的,是免费通行的高速公路没有再出现2012年“十一”长假期间的“恶性拥堵”。在一个非正式的沙龙上,“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成为与会各界精英的最大谈资,褒奖者有之,“管理派”有之,评价者甚多。楼继伟既没有如他人一般对“高速路假日免费通行”大加褒奖,也没有把观察的重点放在公共管理水平的高低,而是上来就提到了“合同法”,并且说这就是习总书记最近说的,“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熟悉楼继伟的人自然知道他是一以贯之的“市场派”,理解他的逻辑自然不是那么困难——不管投资商是国有还是民营,高速公路是政府和投资商签约兴建、运营,一般按照8%的收益率签订合约,但是,在签约的时候,没有节假日免费通行的约定,计算一年的法定假日,约有11个,再加上临近的双休日,总计30多天,投资人收益受到的影响,政府是否“包赔”?
楼继伟提了几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未经协商,政府说免费就免费,是不是涉及违约?如果不遵守契约,又不补偿,以后还有哪个投资商愿意投资高速路?如果政府全部补偿,这么多的高速路,是否补得过来?及至后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又提到了同一话题:“我们讲依法治国,政府部门首先依法治自己,我国改革开放第一个法律就是《合同法》。”
上述引文都是照抄照搬原文,为了防止摘抄出现断章取义。
首先声明,我也喜欢谈经济、谈市场,尤其重视“契约精神”,也翻看过《社会契约论》等书。这一点,巧了,与“契约先生”完全一样。
春节、清明、五一、十一4个假期高速路小车免费通行,加在一起大概没有30多天,也就20天吧。多10天少10天不是本文要请教的关键问题,尽管10天不是小数目。免费决定是国务院办公会议决定的,大概不是交通部一家说了算;这也是世人皆知的事情。“契约先生”可能当时没有参加这次会议,也未能在会上提出反对意见,这也不影响会下讨论这一政策的利弊得失。
我想请教“契约先生”的问题之一是,免费政策为什么几乎所有高速路公司——不管投资商是国有还是民营都无人反对,且也没有投资商表示今后不愿意继续投资高速路?我的读者都知道,我经常说“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4个节假日免费的“皮裤”为什么能够套上投资商的“棉裤”?因为政府和投资商不讲契约在先,原本说是“借贷修路,收费还贷”,银行贷款还得差不多了,政府一纸公文将高速路转给自己投资办的公司收费,且一收二三十年,有些公路早就收回投资了,还在继续收。这里且不说当年修路时政府、银行给了投资商多少帮助。我参加过北京几条高速路修建的报道,深知其中一些事情,我不隐瞒我的观点,但是我现在不说,只说我们不能忘记“盐是从哪里咸的,醋是从哪里酸的”。“契约先生”有过9年财政部副部长的经历,尤其知道每年收的燃油税与过路费是什么关系,当时收燃油税时承诺的取消过路费,现在有多少公路还在继续大收特收呢?讲契约要从头讲起,不说前边,只讲后边,总是不能令人十分信服。
其实,很多契约不一定是纸面合同。比如我最近出差南方某地,接客的人说你飞机晚了半个多小时在我们这里是正常的,大部分时候经常晚点三四个小时。飞机几点起飞几点到达,应当不应当算一种契约?4月11日,《新京报》刊登消息,调查显示14个省份未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三公”经费是政府对公众的承诺,也是一种契约吧,14个省市财政部门未免太缺乏“契约精神”了。财政税收收了人民币,为人民服务就是最大的契约,有了“契约精神”,有了“契约先生”,我们就放心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