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得到落实,契约才能真正迸发活力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契约服务,是一项加强基层医疗力量的制度安排。通过社区医生签约式服务,使居民刚出家门甚至不出家门,就有自己的家庭医生看护。小病小患、头疼脑热,甚至慢病照料,都可以在基层化解。
毋庸讳言,现在一些地方,契约成了摆设,社区医生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
归根究底两个原因:僧多粥少、激励不足。
首先是供不应求。基层社区急需全科医生,目前我国全科医生不足6万人,而这一需求约为12万至18万。需求客观存在,必须增大供给。“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培养全科医生15万名以上。
相信供给的进一步提升,会为契约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而激励得到落实,契约才能真正迸发活力。
201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签约服务人数收取服务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在充分考虑居民接受程度的基础上,可对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服务费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仍然一刀切,服务费并没有按人头收取;差别化服务费很少落实;激励机制没有形成。这样一来,百姓虽享受了些免费午餐,但医生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服务的品质。
激活这纸契约,调动医生积极性,就得从激励上多想办法。按人头收费,有助于使医生劳动体现在收入上;基本医疗服务之外,让服务费有区别,有利于加强针对老人、孕妇等人群的服务;不妨尝试设计不同的“服务包”,基本服务包一个价,提供日常健康服务,无需居民再出钱。拓展服务包一个价,可以额外花钱享受个性服务;还可以从提职等方面激励。
希望通过落实蓝图,家家户户都能拥有更贴近的健康守门人。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