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江岸肢残人黄成胜的生理缺陷被写入户口曾用名,30多年来,黄成胜的户口本先后换过4次。每一次,户口簿上的信息都原样复制。2011年7月,黄成胜的户口迁入江岸区四唯街派出所,妻子觉得“跛子”两个字实在碍眼,向户籍民警提出删除的请求,可对方以“原始资料就是这样”为由拒绝。(4月13日《长江日报》)
作为智残人,生理残疾总是心灵中最脆弱的一面,不愿提及,甚至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甚至最忌讳的就是拿自己的生理残疾作为贫嘴笑料,但一纸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却让黄师傅把心灵中最脆弱的东西一次次展现在别人面前,内心的伤口一次次被撕裂,30多年,“原始跛子”去不掉、拿不走,歧视的眼光如影随形。看似是一个名字,本质却是人为制造的歧视。
30多年,可能无法去追究此事件的始作俑者,但是稍有常识,稍有职业道德之人,恐不会拿一个人的生理残疾作为自己的曾用名。首先,作为曾用名使用有基本的法律规定。对于个人来说,曾用名是指个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黄师傅证明自己确有曾用名,但不是“跛子”,为什么工作人员不管不问却选择歧视性名字。其次,作为曾用名的登记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正式使用的曾用名必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跛子”之名恐怕黄师傅不会使用过,为什么工作人员可以随手写上去。
既然事实已经制造,为什么改动如此之难?工作人员的工作认真精细的工作态度令人叹服,每一次都以“原始资料”为准,进行完美的复制,黄师傅的妻子申请删除也以“原始资料”为由拒绝。作为职责部门,无论工作人员换了几茬,但不应该“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是自己的就高高挂起,更不应该端起架子找理由,害怕给自己找事。应该有知错就改的勇气,承认工作的失误,主动联系受害人进行改正,毕竟错误方在自己。
事实制造之易与改动之难形成鲜明的对比,渗透的却是两种行政思维:一种是应付思维,不做调查,随手填写曾用名,应付了事;一种是懒政思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尊重残疾人,呵护残疾人,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作为行政职责部门更应该更上社会的脚步,举手之劳并不难,但愿“原始跛子”这样的人为歧视不再有。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