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的新认识

2012年12月28日 10:40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刘耀杰

  “人民”一词,一直以来讲得很多。不过,不少人在很多时候,却是把人民作为对象、作为客体来讲的。人民是被领导的对象,人民总是在领导者的领导之下往前走的;人民是被教育的对象,人民总是在领导者们的教导下成长的…… 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笔者对“人民”有了不少新的认识。

  人民永远是主体

  十八大报告强调,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什么是人民主体地位?那就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既是建设国家的主体,也是管理国家的主体;既是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的主体,也是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其改革的主体。用主体的观念和思维认识“人民”与用对象的观念和思维认识“人民”,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说,人民要受教育,但人民不只是被教育的对象,人民更是教育的主体;人民需要管理,但人民决非只是被管理的对象,从根本上说,人民更是管理的主体。事实证明,只有坚持用主体的观念和思维认识人民,才会真正尊重人民、依靠人民,人民也才能真正站起来,才能真正有尊严地生活,才能真正享受到自由、公平、正义,人权也才会有切实保障;社会也才能真正强大起来,公民社会才能真正发育起来,社会建设的自我组织功能才能真正得到发挥。

  人民始终是目的

  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特别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特别强调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执政党。习近平同志更是明确宣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样,人民就真正成为目的。其实,我们党一直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宗旨”之“旨”也就是“目的”的意思。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早就明确指出:“同资产阶级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确认这个关于党的观念,就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

  然而,过去我们有少数党的领导干部、政府官员,由于官位在身权力在握,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只是将人民当作领导管理的对象,当作服务于自己的领导工作、实现自己的领导意图的工具和手段,甚至是为自己创造政绩、搭建升迁阶梯的工具和手段,人民早已不再是目的,自己才是目的。在这种目的与手段完全颠倒的认识和实践之下,干群关系以至党群关系日渐疏离,直至引发矛盾冲突,势必发展成为党执政后所面临的最大危险。党的十八大和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再次郑重宣告人民是党为之奋斗的目的,这样就从根本上摆正了执政党与人民的位置,摆正了党的领导干部、政府官员与人民的位置,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的庄严承诺。

  注重人民的内容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当前,一些地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在问题突出的形式主义中,自然也包含了那种仅仅把人民当作形式、招牌的形式主义。有一则网络短信如是讽喻:现在挂着“人民”招牌的地方着实不少,但这些地方大都高楼深院、门卫森严,人民难以自由出入,只有那个挂着人民医院招牌的地方,人民可以随意出入,可惜人民往往又不愿意进入。短信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讽刺某些挂着“人民”招牌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把人民当摆设的形式主义作派。他们不过是把人民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并未真正放在心上。面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冷漠现实,再看看那高悬的“人民”招牌,又如何不叫人感慨良多!

  细读十八大报告,“人民”一词共出现有145次之多,足见“人民”在报告中的分量。更为重要的是,频繁出现的“人民”,绝非形式、招牌,而是充满实实在在的内容,涉及民生、民权、民意、民心等各个方面。“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凡此种种,都是“人民”所蕴含的丰富而实在的内容。对此,各地各级干部不但要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更要以夙夜在公的精神勤奋工作,让十八大报告中的“人民”真正走向人民。(作者系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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